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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K21275041/2022-12402 分  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标  题: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全链条“零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文  号: 潍政办字〔2021〕193号
内容概述: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全链条“零见面”... 效力状态: 有效
  • 索 引 号:K21275041/2022-12402
  • 分  类: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
  • 标  题: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全链条“零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
  • 文  号:潍政办字〔2021〕193号
  • 内容概述: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全链条“零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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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潍坊市全链条“零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潍政办字〔2021〕1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潍坊市全链条“零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潍坊市全链条“零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市重点工作突破暨服务企业发展动员大会精神,紧密结合市委“一一二三四五”基本工作思路,持续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营商环境优化,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便民化水平,切实提高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现就推行全链条“零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企业群众关系密切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推动“政务+互联网+邮政”融合发展,推行以“在线认证、远程申报、材料共享、视联辅导、自寄到付、网上办理、快递送达、在线评价”为主要内容的全链条“零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现企业群众办事“一次不用跑·有事我来跑”。

二、基本框架

充分运用现有资源和改革成果,通过“筛选一批事项、升级一个平台、组建一支队伍、健全一套机制”四项具体措施,加快形成“供需互通、报审互动、服务互联”的审批服务新模式。

(一)筛选一批事项。聚焦投资建设、企业开办、医疗保险、社会养老等重点领域,按照“审批标准清楚、材料相对简单、办件较为集中”的标准,对事项进行分链条、分领域梳理,分批编制形成《全链条“零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二)升级一个平台。对“潍坊市政务服务云平台”进行升级改造,重点开发完善远程申报、在线预审、视频对话、线上反馈、身份认证、材料共享、办件流转、跟踪督办等功能,增设“零见面”审批服务模块,为改革提供技术支撑。(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潍坊市邮政公司)

(三)组建一支队伍。在整合现有资源基础上,打造一支由“服务顾问、寄递秘书、帮办小二”共同构成的“零见面”审批服务队伍。“服务顾问”由部门、单位具体审批人员担任,负责为企业群众提供“一对一”政策咨询、办件指导和业务办理等;“寄递秘书”由潍坊市邮政公司选派专人担任,负责相关办件的寄递服务等;“帮办小二”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帮代办人员担任,负责协助企业群众准备申请材料,代替办理手续等。(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局、潍坊市邮政公司,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四)健全一套机制。根据运转工作需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健全运管机制,从人员管理、平台运维、办件流转、考核监督等方面,制定出台《潍坊市全链条“零见面”审批服务流程规范》,加强对事项、人员、平台和办件等内容的统一管理。(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局、潍坊市邮政公司)

三、运行模式及职责分工

采取“政务+邮政”的合作方式,与潍坊市邮政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市审批服务局牵头负责改革的总体谋划、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做好事项梳理、审批办件等工作,潍坊市邮政公司负责寄递队伍的组建、平台升级和管理维护以及办件的登记、流转、寄送等,寄递费用由政府承担。运行模式及职责分工如下。

1.在线认证:申请人登录网上办件平台,进行实名认证。

2.远程申报:申请人在线浏览相关业务办事指南(包括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业务流程等内容),并进行远程业务申报,上传有关材料,等待审核。

3.材料共享:对于能通过网上共享的材料可直接关联应用,免于提交。

4.视联辅导:申请人对预审意见需要咨询的,可以自主选择PC端或手机端接受审批人员的在线辅导,并根据审批人员的意见对材料进行完善后再次提交预审。

5.自寄到付:申请人自主通过到付邮寄方式,将预审通过的申报材料寄送至审批窗口。

6.网上办理:审批人员按照程序依法依规进行网上流转、限时办理。

7.快递送达:不能远程输出审批结果的,由寄递秘书根据审批结果,及时从审批人员处取回需要寄回的材料,并指派寄递专员送件。

8.在线评价:申请人通过“好差评”系统,对办件及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价。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1年12月)。以市审批服务局为试点,梳理第一批全链条“零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65件(见附件)。与潍坊市邮政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服务内容,规范服务标准,完成平台升级、队伍组建等任务。

(二)试运行阶段(2022年1月)。组织第一批事项试运行,及时梳理试运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边运行边调试边整改,进一步完善事项清单、工作标准和运行模式,编制全链条“零见面”审批服务流程规范。

(三)正式实施阶段(2022年2月)。围绕企业群众需求,在第一批市审批服务局试点基础上,组织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梳理第二批事项,自2022年2月起,在全市全面推行“零见面”审批服务工作模式。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程序成立市全链条“零见面”审批服务改革推进专班,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专班组长,专班设在市审批服务局,负责改革的统筹推进、日常调度,协调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将改革推进情况纳入对市直部门、单位政务服务指标考核。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认真组织推进、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固定工作联系人,牵头推进本部门、单位事项落实落地。建立沟通联络机制,由有关牵头部门、单位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通报工作进展,交流意见建议,形成工作合力。对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及时改进完善,以确保改革顺利启动并持续深化。

(三)加强经费保障。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各级要强化资金保障,统筹做好全链条“零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的经费支持。

(四)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提高全链条“零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认同感,提升群众办事体验感。同时,加强全链条“零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的业务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准确掌握工作流程和服务方式,并主动引导企业群众通过“零见面”服务模式完成业务办理。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参照本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附件:全链条“零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


附件


全链条“零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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