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面深化“证照分离” 改革全覆盖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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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8-01 08:45    

 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面深化“证照分离” 

改革全覆盖工作的通 

  

  

  

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全进我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落实落细,根据省对市高质发展考核中“证照分离”改革指标的具体考核要求,经市政府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面落实涉企经营许可全覆盖清单管理。对照《中央层面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山东省地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及《潍坊市“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见附件 1) ,各县市(含市属各开发区, 下同)要梳理制定本地“证照分离”改革涉企营许可事项清单,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梳理明确涉及本的事项 ,确保事项完整和改革措施、责任单位明确。(市审批服务局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落实分类改革要求。严格按照确定的改革方式分类进改革,全面落实改革要求。对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 ,不得再变审批。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 ;确需事前案的,推行网上备案,备案即准入;现场提交备案材料的,当场办理备。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使用全省统 一的告知承诺书示文本,一次性告知企业,对企业作出承诺且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做出审批决定。对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严格落实精简材料、优流程、减少审批时限、推行网上办理等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涉企许可事项,严格按照确定的改革方式,及时调整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系统、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系统中涉及内容,确保涉及事项办事指南准确规范,事项要素在政务服务网上准确展示,提供优质高效的网上政务服务。(市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登记注册环节“双告知”。各级企业登记机关(内资企业由各级审批部门依权限负责,外资企业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权限负责)要根据经营范围条目和“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的对应关系 ,一次性告知企业所需办理的许可事项及主管部门等信息 ,通过省统一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以下简称“部门协同监管平台”) 向相关主管部送企业登记信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为相关主管部门建“部门协同监管平台”账号,并督促指导各相关主管部门及时认“双告知”信息。各级主管部门要及时在“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中“双告知”推送信息,避免信息认领、下载不及时,出现监管漏   (市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 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电子证照归集运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电子证信息归集、应用,推进电子证照信息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归集共享应用,实现各部门对电子证照互信互认和多场景应用。(市大数据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分工负责) 

五、夯实事中事后监管。各级监管部门要按照改革确定的要求,厘清监管责任,细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审批与监管,完善监管方法,通过“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联合执”“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决防出现监管真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市区、属各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督促指导。近期,省政府将对“证照分离”改革落实情进行中期评估。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压实压紧工作责任,紧盯重点环节,全面梳理排查和督促落实,市直有关门要加强本系统的上下衔接、督促指导,确保“证照分离”改革全工作取得实实在在预期成效。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真总结202171日起“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开展情, 2022715日前将“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总结及材料(报送材料要求见附件 2) 报市审批服务局。联系人:姚振松,电话:8080167, 邮箱:wfsxzspfwj_sywsk@ wf.shandong.cn 

  

附件:1.潍坊市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  

2.报送材料要求 

3.市直部门 单位名单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  

202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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