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潍坊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潍坊市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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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6-26 09:31    

潍建发20226


各县市区、市属有关开发区住建局、发改(经发、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标〔2020〕38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工程造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建标字〔2021〕43号)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市工程造价改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潍坊市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潍坊市财政局

2022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潍坊市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标〔2020〕38号)精神,以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工程造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建标字〔2021〕43号)要求,指导推进我市工程造价改革进程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三个走在前”的重要指示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工程造价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推行清单计量、市场询价、自主报价、竞争定价的工程计价方式,提高建设项目投资效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25年,基本形成覆盖各阶段、包含各专业、来源市场化、服务信息化的工程计价依据体系,初步建立市场决定价格的工程造价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与之相适应的监督管理制度。

(一)市场化的工程造价形成机制基本建立。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则更加有利于自主报价,招标评标管理机制更加有利于竞争定价,工程交易阶段价格形成的主要依据由统一定额逐步过渡为多元化造价信息。

(二)动态化的工程造价信息服务逐步健全。工程造价大数据收集渠道畅通,测算标准完善,各类造价指标指数、计价定额、市场价格信息动态发布,为建设项目各阶段计价活动提供更丰富全面的计价依据。

(三)科学化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更加完备。工程造价监管措施有力,工程计价行为有序,项目投资管控精准,造价咨询行业转型升级,建筑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工作任务

(一)构建工程造价大数据服务平台依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潍坊市智慧住建平台归集来自于市场主体、公共资源交易、财政评审等各方面的造价数据,构建以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造价数据库为核心的造价大数据服务平台。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统一造价信息数据标准,加强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基础数据积累,完善最高投标限价和结算数据的归集管理。强化住建、发改、财政、审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联动,打破信息孤岛,实现市场主体、公共资源交易等各方面的造价数据共享。通过基于大数据服务平台的数据分析与处理,实现数据增值,为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在决策、交易、实施、评价等各阶段的造价管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持。鼓励企业积极利用平台发布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市场价格信息,促进企业间良性竞争,提高全行业生产水平。

(二)推动市场主体转变计价模式。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开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改革试点,逐步推动市场主体计价模式的转变。优化招标评标管理,实现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依据的多元化、价格水平的市场化。培养和提升市场主体开展工程造价数据积累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各方主体利用自身经验数据或市场询价等方式,参照定额、指标指数等计价依据,自主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等各类造价文件。落实建设单位造价管控主体责任,有效控制设计限额、建造标准、合同价格,提高工程投资效益。鼓励施工企业结合技术升级改造和管理方式创新编制企业计价依据,提升精细化成本核算能力。鼓励造价咨询企业发挥数据效能,为业主提供高层次、高附加值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应适应工程造价改革需要,配套完善招投标措施,促进试点项目的顺利推进。

(三)严格合同履约和价款结算管理。加强合同履约和价款支付监管,引导发承包双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工程款支付和结算。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指导意见(试行)》(鲁建标字〔2020〕19号),在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规范建设施工合同的签订,合理确定合同风险的分担,避免合同履约中的不良行为规范结算行为,解决工程结算难题,缩短结算周期,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建立防止工程款拖欠长效机制。

(四)推动造价咨询行业转型升级。引导造价咨询企业拓展咨询业务范围,优化业务结构,提升咨询服务价值。加强业务指导,鼓励造价咨询企业开展以造价管控为核心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优化造价咨询发展环境,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为,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建立以动态信用评价管理为核心的监管机制。

四、组织实施

工程造价改革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2022年1月-2022年3月)。深入学习贯彻国家和省工程造价改革精神,按照《山东省工程造价改革实施方案》(鲁建标字〔2021〕43号)要求,对我市工程造价行业现状进行调研,确定改革任务研究探讨试点工作的具体内容,制订潍坊市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二)试点阶段2022年4月-2023 年6月)。组织开展工程造价改革各类配套政策、标准的制定。完善试点工作方案,全面推进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在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选取试点项目,制定改革试点的专项方案,并对试点项目情况进行全面跟踪和督导。组织专家对试点项目估概算编制、招标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评标定标、合约签订、过程结算等环节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收集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总结可供复制推广的经验。

(三)提升阶段2023年7月-2025年底)。总结评估试点项目改革措施成效,梳理试点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开展专项调研和课题项目研究,完善工程造价改革配套政策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完成工程造价大数据服务平台初期建设,实现住建、发改、财政、审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各部门的数据共享及贯通,为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相应的技术指标服务,不断拓展造价信息服务深度和广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住建、发改、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做好顶层设计,共同完善投资审批、建设管理、招标投标、财政评审等配套制度,统筹指导和协调推进工程造价改革工作。

(二)积极宣传引导。加强工程造价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增进社会各方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积极反馈交流试点成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顺利实施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三)注重人才培养。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转变工程造价从业人员思想观念,更新知识结构,夯实行业发展基础。注重培养和发掘既精通造价管理业务,又熟悉大数据分析、建筑信息模型(BIM)、全过程咨询等专业技能的复合型人才,为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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