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局“信用+精准监管”助力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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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3/29    

近年来,市交通局坚持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有事必查、无事不扰”“信用越好、检查越少”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新模式,深度挖掘信用服务经营主体发展的潜力,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共享共治效果,推动全市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健全完善管理体系。建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信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牵头科室和具体职能科室分工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抄告机制、重大信用管理集体讨论机制、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机制。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差异监管为基础,逐步构建守信激励及失信惩戒的联合奖惩制度等。 

二、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按照《潍坊市差异化监管流程再造实施方案》要求,将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对诚信守法类市场主体,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检查频次,并实行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简化程序等支持激励措施;对轻微失信类市场主体,严格落实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进行行业监管;对一般失信类市场主体,限制其享受容缺受理,并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监管频次;对严重失信类市场主体,在日常监管中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并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签署的联合惩戒备忘录规定,对其进行限制。

     三、实施信用联合奖惩。严格落实公路超载超限治理过程中的“一超四罚”关联处罚措施,对涉案道路货运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进行信用记分,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按照相关规定实施惩戒,大力开展交通运输领域信用管理平台建设,将信用管理、信用惩戒作为平台建设的重中之重推动实施。随机抽查结果通过“信用中国(山东潍坊)”网站和局网站进行公示。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惩处,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定期评估随机抽查效果,不断优化企业信用风险评价模型和分级标准,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合落到实处。

四、全面落实告知承诺制。在行政许可、道路运输、水路运输、交通建设、安全生产等领域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以容缺受理型为主要内容的许可、备案事项。将取消审批或改为备案的道路运输及相关企业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拓展交通领域信用承诺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升信用承诺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水平。

五、加强权益保护,推动异议答复和信用修复。市场主体对有关信用评价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申请,评价有误的信用信息不得作为信用评价依据。失信主体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在满足最低公示期后,即可通过信用核查、接受专题培训、提交信用报告等方式开展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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