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门水库位于诸城市林家村镇石门村南,1959年兴建,1960年建成,水库为中型水库,以防洪为主,兼顾农业灌溉、淡水养殖等功能,社会、经济、生态效益显著。水库枢纽工程有大坝、溢洪道(闸)、放水洞。水库流域面积22平方公里。水库总库容1002万立方米,兴利库容604万立方米,兴利水位129.80米。2007年,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核定水库大坝为三类坝,国家立项对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工程于2009年8月开工,2010年9月竣工验收,总投资3825万元。水库除险加固后,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2011年,石门水库管理局被潍坊市人力社会资源和保障局、水利局评为全市水库除险加固先进集体。同年,石门水库水利风景区被山东省水利厅评为省级水利风景区。2012年,石门水库管理局被省水利厅授予全省水利系统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诸城市石门水库管理局2007年进行了水管单位体制改革,为财政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设置编制26人,内设办公室、财务科、水行政执法科等。石门水库管理局的职能是:负责石门水库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对水库水资源的管理、开发和利用;负责水库的防汛抗旱工作,保证工程安全运行;承担水库建筑物的日常维护、保养、修复工作;制定水库调度运行方案,负责水库水质监测、排污监管;负责库区的水政监察、水土保持、环境污染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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