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700MB28645908/2023-05442 | 分 类: | 文字解读 | 
| 发布机构: | 市审批服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2 年 12 月 23 日 | 
| 标 题: | 市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春勇解读《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无证明办事”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2 年 12 月 23 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内容概述: | 市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春勇解读《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无证明办事”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索 引 号:11370700MB28645908/2023-05442
 - 分 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市审批服务局
 - 成文日期:2022 年 12 月 23 日
 - 标 题:市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春勇解读《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无证明办事”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 年 12 月 23 日
 - 内容概述:市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春勇解读《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无证明办事”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春勇解读《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无证明办事”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潍坊正全力推进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无证明城市应用,方便群众办事,加强推广应用工作显得至关重要。
二、制定依据
为全面抓好“无证明办事”推广应用工作,助推“无证明城市”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潍坊市“无证明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潍政办字〔2022〕110号)、《关于印发潍坊市“无证明城市”建设百日攻坚方案的通知》(潍政办字〔2022〕117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三、制定目的
企业群众对“无证明之省”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大幅提升,“无证明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巩固,在政务服务领域和社会生活领域“无证明办事”广泛应用,实现“无证明城市”建设由“跟跑”到“领跑”转变。
四、重要举措
(一)努力营造“无证明办事”良好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让企业群众充分了解“无证明办事”建设有关政策和办理路径。
(二)积极引导“无证明办事”方式办事
1.注重日常宣介引导。工作人员注重向企业群众推广宣传,积极引导企业群众注册山东政务服务网·潍坊,通过“爱山东”APP认领电子证照。
2.建设“无证明办事”体验区。12月底前,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线下体验区,为办事群众提供“无证明办事”业务咨询和系统操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建设线上专栏,引导企业群众体验“无证明办事”。
3.推行“无证明办事”方式。各级各部门要深化数据共享“免证办”,深化部门核验“免证办”,深化告知承诺“减证办”。
4.推进社会化服务领域场景应用。各社会化服务领域行业主管部门要在与企业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充分发掘“无证明”社会化应用场景,推动“无证明办事”在各行各业全面落地。
(三)切实做好“无证明办事”保障工作
1.强化业务指导与培训。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无证明办事”系统培训,确保熟练掌握系统操作流程,提升“无证明办事”效率。
2.规范“用证”事项清单运行。各级各部门要规范“用证”事项清单运行,实行动态管理,同步发布本部门“用证”事项清单,凡是“用证”事项清单内的申请材料,原则上不再要求企业群众提供纸质证照证明。
3.落实电子证照使用效力。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令第716号)推进电子证照应用,证明出具单位对电子证照证明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畅通监督投诉渠道。12月底前,各级要设立投诉专栏,公开投诉受理电话。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统一设置监督服务专窗,公开受理关于证明事项办理方面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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