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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83378/2022-5633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22 年 05 月 31 日
标  题: 对市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快发展绿色、节能建筑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22 年 05 月 31 日
文  号: 潍建函〔2022〕2号
内容概述: 对市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快发展绿色、节能建筑的建议)

对市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快发展绿色、节能建筑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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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潍建函〔2022〕2号     浏览量:

崔晓燕代表、李彦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绿色、节能建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潍坊市住建局以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打造百年建筑、建设低碳城市”,统筹推进绿色建筑、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等工作,形成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一、装配式建筑工作

一是健全政策措施。2019年底,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潍政办字〔2019〕145号)。2020年4月,市住建局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潍建发〔2020〕7号),提出在土地招拍挂阶段将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和装配率纳入规划条件,市区和县市分别实行25%、15%的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和单体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的建设条件意见。2021年12月,潍坊市住建局又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关于2022年装配式建筑应用范围和面积比例要求的通知》(潍建房字〔2021〕9号),进一步扩大装配式建筑应用范围和面积比例,2022年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要求达到30%以上。截至今年4月底,全市已对38宗土地提出了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和装配率要求,落实装配式建筑项目28个、建筑面积62.85万平方米。二是建立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完善了全市“三级一库”装配式建筑工作机制。市级层面建立装配式建筑工作协调机制,具体负责统筹协调解决全市装配建筑发展重大事项和问题;市住建局层面成立装配式建筑工作专班,负责装配式建筑工作的政策制订、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县市区层面明确了装配式建筑工作专门职能机构,具体承担装配式建筑政策文件落实落地;技术指导层面成立了全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为装配式建筑技术指导、决策咨询等提供服务。三是完善技术体系。支持装配式建筑行业建立先进标准体系。在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基础上,补充完善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标准体系,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并在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平台进行公开声明。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关键核心技术的企业制定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将该类标准列入我市先进标准培育库,支持将含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申报我市标准创新奖。

二、太阳能利用工作

《潍坊市(中心市区)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经市规委会审议通过,制定近期(2021—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远期(2026—2035年)工作目标。印发《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市绿色建筑工作完成情况和2022年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潍建科设字〔20224号),2021年,全市新增绿色建筑2092万平方米,完成年度任务的209%,绿色建筑设计达标率达到100%;全市新增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技术应用项目608个、1225万平方米,完成年度任务的226.7%2022年一季度,全市新增绿色建筑面积309万平方米,新增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技术应用项目92个、229.65万平方米。

三、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

根据《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13年3月1日施行)要求,我们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核,加强对认定技术产品的动态监管,重点核查生产工艺与装备、原材料、产品性能等是否符合节能认定技术要求。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由第三方机构对节能认定提供技术审查、现场核查、专家咨询等服务。主动对接生产企业,协助省厅编制建筑节能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产品目录。截至目前,全市共有373项节能技术与产品办理山东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证书,涵盖了新型墙材、节能门窗、外墙外保温系统等多项技术和产品,有力的保障了建筑节能健康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太阳能利用方面。严格落实《潍坊市(中心市区)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2022年计划全市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000万平方米以上,新增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技术应用面积540万平方米以上。

(二)装配式建筑方面。全面落实前期出台的系列推进政策和今年全市房地产新开工项目装配式建筑占比30%要求,逐步提高装配式建筑占比。取消地块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规模大小限制,对进入供地程序的教育医疗设施、公共建筑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地块均须提出装配式建筑建设条件意见。大力发展装配式钢结构建筑,进一步扩大装配式建筑应用范围,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项目全面推行装配式建筑,其中教学用房、办公用房、学生宿舍、食堂等新建校舍项目,积极推广钢结构建筑。落实项目监管,强化工作调度,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政策落实、项目落地、运转有序、管理入轨。

(三)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方面。严格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明晰监管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建筑节能工程日常监督和过程抽查,严肃查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责任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建筑能效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 年5月31日 

会议编号: 市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 建议编号: 7
吸收采纳情况: 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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