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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700004283490J/2022-05415 分  类: 文字解读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2 年 09 月 19 日
标  题: 部门解读|潍坊市发改委二级调研员王明松同志解读《潍坊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 2022 年 10 月 19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部门解读|潍坊市发改委二级调研员王明松同志解读《潍坊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
  • 索 引 号:11370700004283490J/2022-05415
  • 分  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 成文日期:2022 年 09 月 19 日
  • 标  题:部门解读|潍坊市发改委二级调研员王明松同志解读《潍坊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
  • 发布日期:2022 年 10 月 19 日
  • 内容概述:部门解读|潍坊市发改委二级调研员王明松同志解读《潍坊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

部门解读|潍坊市发改委二级调研员王明松同志解读《潍坊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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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的必要性
2022年3月28日,省政府第1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4月25日,省政府第349号令公布了《山东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现有的《潍坊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已经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亟需按照新修正的《山东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并结合潍坊实际,进行修订。
二、起草依据
根据《山东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本办法。
三、起草过程
按照新修正的《山东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结合潍坊实际形成了《潍坊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将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以下三方面的征求意见:一是充分征求各县市区的意见建议;二是充分征求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农发行潍坊市分行的意见建议;三是在市发改委网站发布公告,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共征求13条反馈意见,其中1条提出修改建议,我们采纳该建议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2022年9月9日,市政府第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潍坊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2022年9月19日,潍坊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印发潍坊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潍政字〔2022〕23号)。
四、主要内容
为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有效调控粮食市场,确保粮食安全,制定本办法。潍坊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或者参与地方储备粮经营、管理与监督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该办法。《潍坊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共7章38条,主要涉及地方储备粮管理中收购、储存、轮换、动用、监督与责任等相关内容,主要修改了以下内容:一是优化地方储备粮品种规模布局;二是明确禁止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从事商业经营活动;三是明确界定破坏地方储备粮管理秩序的各类违法行为;四是明确了地方储备粮质量安全检验和动用补库制度;五是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职权;六是明确了对违法企业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罚规定;七是明确建立社会责任储备。本办法自2022年10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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