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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展招商
2004-04-01 17:04:20      

    (一)展位
  1室内展位
    A展厅设3m×3m国际标准展位及异型展位159个。
    B展厅设3m×2m标准展位及特装展位154个。
    G展厅设3m×2m标准展位500个;
    展位配置:一张桌子、两把椅子、一块楣板、一个220V的插座,两盏日光灯。
    收费标准:见展位平面图标识
    展位预订以收到报名回执和展位费为准,并按“先报名,先付款,先安排”的原则确定参展资格和展位。
  2、室外展位,包括两条商业街棚下48个标准展位和广场、看台区452个展位。鼓励单位或个人整体买断经营。咨询电话:0536-5678213

    (二)广告
  1、室外广告
    (1)广告牌42块,其中扇形广场后大型广告牌(15m×5m)8块,示范园大门西侧广告牌1块,D厅东广告牌(8m×4m)1块,西商业街展位上方广告牌(6m×3m) 12块,C厅东通道两侧广告牌18块,C厅东北角广告牌1块,立交桥大广告牌1块。
    (212m连体双拱广告彩虹门8
    (3)立柱广告16个每个两面(9m×1m),共32面。
    (4)大汽球100个和广场部分气模。
    (5)通道两边及广场边缘300面彩旗。
  2、室内广告
A展厅广告彩飘2550面。
  3、其它广告
  包括手提袋、票证、太阳帽、网站等广告。招商办法由广告客户提供赞助费,组委会办公室设计制作;或者由广告公司或客户按照组委会办公室的设计、质量要求自行印制,无偿提供大会使用。

  (三)会刊
  第六届中国(寿光)国际蔬菜科技博览会会刊,由菜博会组委会办公室编辑印刷。会刊内容包括菜博会情况和参会指南、全市社会经济情况和参展商名录,其余版面均向社会招商。招商范围面向涉农及相关产业特别是蔬菜生产资料的生产商、经销(代理)商、农产品加工贸易企业或农业生产基地、示范园区、社会服务单位等,同时包括市内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会刊免费发送给参展商和部分协作单位,也面向参观人员和单位销售。

  (四)冠名
  1、加盟协办:菜博会诚邀市场信誉良好、产品质量过硬,适合于向社会推介的国内外大中型农工商企业、跨国公司共同协办第六届菜博会,单位向大会提供一定数额的宣传费,根据赞助数额享有以下优惠。
  1)邀请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贵宾参加开幕式;
  2)在主会场醒目位置悬挂企业的宣传或祝贺条幅;
  3)赠送升空气球或彩旗广告;
  4)宣传资料中刊登协办单位的名称;
  5)赠送菜博会会刊内彩页用作公司宣传;
  6)赠送开幕式入场券、参观门票、会刊等;
  7)提供菜博会网站广告标版;
  8)公司产品可作为第六届菜博会推荐产品。
  2、产品冠名
  产品冠名主要包括菜博会专用产品、指定用品、推荐产品、金奖产品、旅游纪念品等。冠名的产品必须各类证件齐全,质量过关。冠名单位向菜博会提供一定数额的冠名费方取得冠名权。冠名价位及基本范围如下:
  专用产品3万元,主要面向饮料类、食品类及办公用品类;
  指定用品3万元,主要面向饮料类、食品类及办公用品类;
  推荐产品5000元,主要面向种子、农膜、肥料等生产资料类;
  金奖产品,每个收取评审费5000元,主要面向生产资料、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
  纪念品实行招标承制,适当收取部分费用(或免费提供同等价值数额的纪念品作为大会使用),由中标人自行制作并经销,但设计方案必须报经组委会办公室批准。
  所有冠名产品都必须加届次,即“第六届中国(寿光)国际蔬菜科技博览会××××”。
  凡冠名的专用产品,在菜博会筹备和召开期间,同类产品中只能使用该冠名产品;冠名的指定用品,在筹备和召开期间的所有会务、接待活动中,同类产品中首先使用指定产品,但不唯一;推荐产品,由组委会通过媒体向社会各界宣传推介该种产品。所有冠名产品均通过电视、报纸或其它宣传材料向社会发布信息,并准许产销商在电视、报纸作冠名广告宣传。
  3、活动冠名
  大会期间举办的“菜王瓜王”大奖赛等各项评比活动和文体活动面向社会征集冠名单位,申请冠名的企业须向组委会赞助相应的活动经费后,以公司名称或产品商标进行冠名活动,即“××杯、××活动”。冠名单位享受菜博会有关方面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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