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第七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对徐振溪同志和辛丕宏同志分管的有关工作,临时调整分工如下:
交通、公路、铁路、民航、港口、口岸事务、城乡建设、规划、国土资源、市政管理、城市综合执法、房产管理、人防、地震等方面的工作,由刘伟同志负责,李世光同志协助;
环境保护工作由辛丕宏同志负责;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由王桂英同志负责。
二ΟΟ八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