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潍坊市投资服务中心组建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ΟΟ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潍坊市投资服务中心组建方案
为了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确保我市招商引资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市政府确定组建潍坊市投资服务中心。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更快更好发展为宗旨,坚持公开、公平、透明、高效原则,以推进落实和执行投资政策,降低企业进入成本,为投资者提供优质服务为目标,为投资者打造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平台,进一步增强我市招商引资的吸引力和竞争力,促进全市经济更快更好发展。
二、主要职能
依托潍坊市公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设立潍坊市投资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能是:
(一)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推进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实;
(二)对投资项目实行全程服务,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三)对重点投资项目进行督查,组织对审批服务部门、单位的服务质量、工作效率进行评价,受理有关投诉;
(四)参与招商引资活动和全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制定,指导、协调各县市区落实和执行招商引资政策;
(五)为投资者提供投资政策、法律咨询服务。
三、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
中心的组织架构分两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为决策层。建立投资项目审批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由市长、分管市长及中心主任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研究决定重点投资项目享受的优惠政策、审批服务等事宜。联席会议视需要分别由市长、分管副市长或中心主任召集。
第二个层次为项目办理层,负责落实联席会议确定事项,办理项目审批服务相关事宜。具体分三个工作层面运行:
①市投资服务中心负责项目受理,并落实专人负责,实行全程服务,办理相关审批服务手续;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招商引资政策;组织对相关审批服务部门、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受理投资单位的投诉。
②各相关部门(主要是企业设立和投资项目审批部门)确定一名分管负责人为责任人,根据本部门职责,具体负责相关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落实,组织实施相关审批服务。
③由财政部门牵头,根据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规定,就土地、税费等事项进行核算、兑现,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具体落实。
四、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市公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加挂潍坊市投资服务中心牌子,增加行政编制4人,通过选调或招考懂法律、懂政务、熟悉产业政策和外经外贸工作、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业务骨干。从有关部门抽调10名左右业务骨干常驻中心办公。中心主任由市公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兼任,设专职副主任1名。中心内设投资受理科、投资办理科。
投资受理科:负责投资项目受理,组织项目联席会议,参与招商引资活动,对招商项目提供包揽式全程跟踪服务,代办相关手续;
投资办理科:负责投资项目政策法律研究咨询,组织、协调、督促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落实,组织对有关部门投资服务工作进行评议,受理投资单位的投诉。
中心办公地点设在潍坊市公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在中心大厅设立专门投资服务受理窗口。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投资服务中心工作涉及政府各个部门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落实,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要保证高效运行,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投资项目联席会议制度,由市长、有关副市长和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根据需要研究确定投资项目享受的投资政策、审批服务等事宜。
(二)建立强有力的协调监督机制。授予中心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招商引资问题的相应职权,并由中心组织对有关部门落实招商引资政策情况进行督查,组织项目投资单位对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占市里组织的“企业双评”的一定分值。
(三)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服务队伍。投资服务中心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专业水平要求高,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作支撑。要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选拔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熟练并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到中心,以真正适应工作的需要。各部门进驻中心的工作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从熟悉业务的中层干部中择优选调,每一年轮换一次,由中心和其所在部门实行双重管理,工作期满后由中心作出鉴定,作为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
(四)落实经费保障。中心办公经费由财政全额拨付。另外,根据投资服务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和交通工具。
主题词:投资 服务 机构 方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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