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经济、滨海开发区管委会: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117号)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的意见》(潍办发〔2006〕33号)要求和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2007年度节能目标责任书》规定,市政府对全市12个县市区政府和3个市属开发区管委会2007年度节能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总体看,各级对节能工作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节能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节能技术改造力度进一步加大,节能工作对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节能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一)万元GDP能耗情况。全市万元GDP能耗1.28吨标准煤,比2006年下降4.704%,完成了省政府与我市签订的节能责任目标。有14个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完成了任务目标,按降低幅度大小排序依次是:潍城区,坊子区,寿光市,昌邑市,滨海开发区,青州市,高密市,经济开发区,昌乐县,诸城市、临朐县(并列),安丘市,奎文区,寒亭区。潍坊高新开发区降低4.72%,未完成降低4.8%的任务目标。
(二)万元GDP电耗情况。全市万元GDP电耗1107.61千瓦时,比2006年下降4.11%,比年初确定的下降4.7%的任务目标少0.59个百分点,在2007年全省节能责任目标考核中被扣2分。有13个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完成了与市政府签订的任务目标,昌邑市、诸城市没有完成。其中昌邑市上升1.98%,诸城市降低4.49%(目标值为下降4.7%)。
(三)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情况。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1.89吨标准煤,比2006年下降7.06%,完成了下降4.7%的目标。有14个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完成了任务目标,奎文区上升8.66%,未完成任务目标。
(四)万元GDP取水量情况。全市万元GDP取水量84.41立方米,比2006年下降22.35%,完成了下降4.7%的目标,15个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全部完成了与市政府签订的任务目标。
(五)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量情况。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量36.24立方米,比2006年下降6.13%,比2007年初确定的下降8%的任务目标少1.87个百分点,在2007年全省节能责任目标考核中被扣3分。有12个县市区(开发区)完成了任务目标,奎文区、高新开发区、昌邑市未完成任务目标。其中奎文区、高新开发区分别上升8.78%、0.95%,昌邑市下降6.06%(目标值为下降10%)。
(六)重点用能企业年度节能量情况。全市重点耗能企业实现节能量61.83万吨标准煤,完成了2007年初确定目标的105.03%。所调度重点用能企业的33项单位产品能耗指标中,有31项下降,下降率为93.94%。吨钢综合能耗、烧碱综合能耗两项指标同比上升。
(七)节能管理工作情况。一是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节能工作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了职责分工,并将节能目标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到乡镇、企业,签订了节能目标责任书。诸城、寿光、昌邑、高密、安丘、寒亭、青州市区定期开展节能工作情况检查。除青州市、滨海开发区外,其他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都建立了节能考评机制,诸城市、安丘市对2007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评。临朐、昌邑、寒亭、坊子、青州、诸城等县市区定期开展节能执法监察。二是通过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积极促进节能减排工作。2007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比上年增加3.2个百分点。昌乐、寒亭、青州、诸城、坊子等县市区采取得力措施,加大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力度,促进产业升级换代。全市关停耗能高、污染大的企业9家,淘汰水泥立窑24条、244万吨熟料生产能力,关停青州东新纸业等7台火电机组、容量2.025万KW,按计划关停了华阳钢铁64立方高炉。除高新、经济开发区外,其它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都将节能技术研发列入了年度科技计划;奎文、临朐、安丘、高密、诸城根据各自实际,制定了2007年节能技术示范推广计划。三是落实专项资金,为节能减排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寿光、诸城、昌乐、安丘、寒亭、青州、昌邑、高密、滨海等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落实了一定数量的节能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节能技术研发和企业节能技术改造。
(八)建筑节能和“禁实”情况。各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建筑节能政策及推进建筑领域资源节约和建立建筑节能监察制度的一系列文件,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监管机制,严格执行新型墙材与建筑节能技术产品统一认定制度。2007年,全市新认定新型墙材企业21家,外墙外保温企业24家,节能门窗企业21家,新型墙材与建筑节能产品产量不断增加;多数县市区政府和市属开发区管委会所在地规划区新建建筑设计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但青州、滨海、寒亭、坊子新建建筑未达到省节能标准要求,在2007年全省节能责任目标考核中,我市被扣0.5分。2007年在城市和县政府所在地规划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任务,共关闭粘土砖窑场127家,其中坊子区关停89家。但因滨海开发区新型墙材专项资金政策落实不力,导致我市在2007年全省节能责任目标考核中被扣0.5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高能耗重化工业增速加快。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021.74亿元,同比增长21%。其中重工业完成557.98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54.61%,同比增长23.3%,增幅比平均值高2.3个百分点。
(二)各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之间能耗状况差距较大。万元GDP能耗最低的诸城市为0.71吨标准煤,最高的滨海开发区为3.42吨标准煤。其它能耗、水耗指标数值及降幅也有较大差距,个别县市区、开发区不降反升。
(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节水欠账较大。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量比2006年下降6.13%,尽管降幅位列全省第5,但仍未完成年初确定的下降8%的任务目标。除潍坊发电厂二期工程等新上项目造成耗水量增加外,主要原因是企业在节水方面投入不足、技术水平低、设备落后,造成企业重复用水率较低。2007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重复用水率为83.98%,比全省低4.52个百分点。
(四)万元GDP电耗下降指标未完成任务目标。全市第一产业万元增加值电耗大幅度上升,工业用电占到全社会用电量的70%以上。部分工业企业对节电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用电系统技术装备落后,节电技术改造投入不足,电能利用效率低下是造成我市万元GDP电耗下降指标未完成任务目标的主要原因;现代服务业比重偏低也是影响我市万元GDP电耗指标的重要原因。
(五)节能技术推广力度不够。部分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对节能技术推广和研发不够重视,没按要求制定年度节能示范和推广计划,部分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未将主要产品用能定额等有关节能标准下达和落实到企业。
(六)节能意识和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节能意识淡薄,未将节能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节能措施不够得力。个别县市区尽管建立了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但全年未召开联席会议;部分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至今未建立节能考评机制;部分县市区、开发区未建立节能管理监察机构,影响了节能执法监督监察工作的开展;半数以上的县市区、开发区未开展节能目标落实情况检查和能源统计、计量工作情况检查;部分县市区节能机构力量薄弱,人员配备亟需加强。
三、下步工作措施
2008年是节能减排攻坚年,全市节能减排任务艰巨、形势严峻,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节能考核奖励电视会议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得力措施,扎实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确保超额完成2008年节能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贯彻省市节能降耗部署。突出抓好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鲁发〔2007〕24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潍政发〔2007〕51号)等文件精神的落实,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严格执行省政府《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鲁政发〔2008〕55号)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能耗统计、监测、考核“三个体系”建设,将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抓紧抓好。
(二)力争超额完成2008年节能目标。各县市区和市属市属各开发区要对照“十一五”节能总目标,根据2006年、2007年实际完成情况,对后3年应完成的预期目标进行分析测算,提出分年度工作目标。要在确保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2008年万元GDP能耗目标的基础上,力争超额完成2008年节能目标,尽力弥补前年欠账,减轻“十一五”后2年的工作压力。
(三)严把用能准入关。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控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凡是区域内新增项目未经能评审查,预期万元增加值能耗高于区域内上年度万元GDP能耗水平的,一律不予审批。进一步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淘汰钢铁、水泥等落后产能工作,确保完成2008年的淘汰任务。
(四)深入推进“对标降耗”活动。重点耗能企业要瞄准同行业更高目标,找差距,定措施,力争今年取得明显成效。要加大工业节水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工业产品用水定额,积极推行一水多用,中水回用,推广节水器具、节水设备和节水工艺,提高水重复利用率,力争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确保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量比2007年下降10%的任务目标。要把推进技术进步作为“对标降耗”的重要措施,以余热余压回收利用、能量系统优化、工业窑炉节能改造为重点,加快推广“十大节能工程”和“三个节能100项”等工程。各县市区、开发区要不断增加资金投入,确保节能专项资金占财政收入的比重逐年增加,鼓励企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技术改造,重点建设一批节能示范项目。要加大节能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节能违法行为。
(五)推进全社会节电工作。要在化工、电力、造纸、纺织、建材、机械行业重点推广电机系统节能工程和能量系统优化工程,推广高效节能电动机、高效风机、变频调速、软启动装置、无功补偿装置、计算机自动控制系统等,实现用电系统经济运行。要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面向企业、学校、政府机关、医院和以城市社区为购买单位的用户,切实组织好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在市政及服务业推广LED照明灯,实施大功率LED照明示范工程,市区范围内新安装或更换路灯全部应用LED路灯。加大全社会节电宣传力度,动员全民节约用电。
(六)全面推进墙改与建筑节能。进一步加大“禁实”力度,做好建制镇城市规划区7月1日“禁实”的各项工作。鼓励发展节能利废的新型墙材,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严格执行《潍坊市区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程序》,确保城区施工图节能审查合格率达100%。积极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建立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监管体系。
(七)广泛深入开展节能宣传活动。要组织系列节能宣传主题活动,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节能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节能法规政策,倡导健康文明的生产模式和生活方式。认真落实《潍坊市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方案》,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九大行动”和“十创建”活动,营造“节能减排,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使节能减排成为每个企业、单位、社区、家庭和公民的自觉行动。
附件:1.2007年各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表
2.2007年各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单位GDP能耗等指标完成情况表
二ΟΟ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