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业:
市经贸委、潍坊供电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有序用电管理实行轮休制度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ΟΟ八年七月十六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有序用电管理实行轮休制度的意见
潍坊市经贸委 潍坊供电公司
今年4月份以来,由于电煤产量减少、煤质下降、价格上涨,发电企业亏损额普遍增加,出力下降,机组临故修停机较多,导致全省电力供应紧张。从5月13日起,全省范围内开始限电,电力供求矛盾十分突出。面对这种多年不见的困难局面,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煤电运方面的有关政策和部署,狠抓需求侧管理、电网建设、电力设施保护、电煤采购等关键措施的落实,强化调度协调,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最大限度地保证全市电力供应,但电力紧张的矛盾没有从根本上得到缓解。6月26日电网开放负荷,我市电力最高网供负荷突破316万千瓦,预计7月份电网最高负荷为320-330万千瓦。近期由于电煤采运难度加大,全省电力缺额增加,加之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开机率低,机组停运时间长,我市限电数额进一步增大,电力缺口达70万千瓦以上。为确保全市有序用电和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就进一步加强有序用电管理、在直供用户范围实施用电轮休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在限电期间,对国家明令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实施停电措施,对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限制类企业加大限电力度。(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根据电网高峰用电需求,对地方发电机组纳入电网调峰计划,制定发电负荷曲线和调峰方案曲线,地方发电机组必须按下达的负荷曲线执行。
三、用电紧张期间(除重大节日和活动外),严格控制城市景观照明用电,市区道路照明主管单位采取马路一侧照明或开一停一措施;商场、宾馆、酒店等在用电高峰期采取削峰措施降低用电负荷,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桑拿浴室、歌舞厅、酒吧等娱乐场所避开用电高峰期营业。
四、电网发生紧急事故时,各级电力调度人员按照上级指令启动潍坊市经贸委与潍坊供电公司《关于公布二OO八年潍坊电网事故限电拉路序位的通知》(潍经贸电字〔2008〕7号)中制定的拉路方案。由于电网在超负荷限电及事故拉路限电时不能及时通知电力用户,限电拉路范围内的电力用户要针对自身情况制定应急措施,如自备发电机等,确保本单位的保安用电,同时还应制定非电保安措施。
五、自2008年7月20日开始,潍坊电网直供区的高、低压可间断的生产和加工企业实行每周“干五休二”,正常生产时间内也要采取削峰填谷措施。凡列入直供线路轮休表的用电单位都要按所列时间实施轮休(县级以上医院、高中以上重点院校、特大型商场、三星级以上宾馆、铁路、交通枢纽、供水、供热、广播、电信、金融机构、煤炭、石油、天然气输送等涉及公众利益和国家安全用电的重要用户除外)。电网超负荷时,首先对轮休线路拉路限电。特殊情况下,用户在轮休日用电的,须提前2天书面报潍坊供电公司。
六、对因生产工艺要求,必须连续生产且对全市经济起支撑作用的生产企业和重点商业、餐饮业单位,在电网负荷高峰时段实行移峰、错峰、限电制度。
七、市直各部门要将进一步加强有序用电管理、实行轮休制度精神及时传达到有关用电单位,并督促其严格执行。新闻媒体要加大节约用电的宣传力度,鼓励和引导广大市民和用电单位增强节约用电意识。
八、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认真细致地做好相关压限用户的调查摸底工作,进一步优化有序用电应急方案,确保关键时刻能够压得下、控得住。对不能完成压限任务的,次日网供负荷限额下浮5%。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电力供应的严峻形势,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强化大局意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上来。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把电力生产、供应及需求侧管理和实施有序用电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加强对有序用电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担负起保障电力供应的责任。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动态检测和预警,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经贸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电力监管职能,认真履行电力监管职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好有序用电方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发、供、用电单位落实各项措施,维护好电力市场秩序。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采取停电、重点限电等措施,并建议有关部门追究责任。各发、供、用电单位要顾全大局,严格执行有序用电方案,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确保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执行中遇到有关问题要及时报潍坊市电力监督管理办公室(值班电话:8789732、8789745)。
附件:1.直供线路轮休表
2.高耗能及国家重点限制的企业用电高峰限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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