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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潍坊市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潍政办发〔200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的《潍坊市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OO八年一月三日

  潍坊市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08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建设,严格市场准入,落实主体责任,夯实“三基”工作,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执法监察,弘扬安全文化,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总体目标是: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死亡人数绝对控制指标下降3%;相对控制指标全面下降,保持在省下达的控制目标范围之内。工作中要切实加强“两个重点”,即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建设、基础工作和基本功训练。努力推进“四个转变”,即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由主管部门、行业部门为主监管向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行业加强指导、企业全面负责的齐抓共管格局转变;安全生产管理方式由传统管理向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转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由集中活动向经常化、制度化转变;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由重视机构设置向加强执法业务建设和素质建设转变。围绕上述任务目标,着力抓好以下七项措施的落实。

  一、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坚持“三个纳入”、完善“四个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纳入地区、行业社会经济总体规划和生产经营单位发展规划,纳入各级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议事日程,列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评先树优的主要指标。实行安全生产年度目标控制制度,市向县市区、县市区向乡镇(街道)逐级下达年度控制目标,进行严格考核;不断深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层层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逐级落实政府、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制度,一季一调度,半年一考核,年终总考评,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级各部门工作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除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外,取消评先树优资格。

  二、深化“三基”建设,加快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按照人防、物防和技防三结合要求,全面加强“三基”工作,努力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一是深化生产经营单位基层工作。按照《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潍坊市实施〈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搞好体系和队伍建设,在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中建立以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各层面安全管理人员为主体、覆盖生产经营单位上下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要按规定要求配足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努力造就一支作风过硬、敬业爱岗、技术娴熟、铁面无私的基层安全生产管理队伍。二是夯实生产经营单位基础工作。围绕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操作规程,建立风险评价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管理上水平;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持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持续深入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认真落实安全费用提取、风险抵押金存储等经济政策,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淘汰落后工艺和装备,促进科技兴安;制订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利用信息技术,健全完善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安全设施的安全监控,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能控度和可控度;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在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调整变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等方面建立备案制度,并定期向同级安监部门备案。同时,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台帐,进一步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三是强化从业人员基本功训练。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员工安全素质教育工作,继续深化“百万员工安全培训工程”。要充分发挥公司、车间、班组三个层面的职能和作用,重点围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四个群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制教育,提高全员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法制意识;大力推进安全基本知识教育,增强广大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强化安全技能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履职能力,从根本上解决“三违”现象,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突出重点环节,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一是强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按照“政府推动、政策激励、部门督导、严格考核”的基本思路,不断加大安全标准化建设推进力度。年内,安全标准化考核通过率同比提高25%,以标准化推动安全生产规范化、法制化。二是加强源头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制定的产业政策,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落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严防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或企业进入市场。三是强化应急管理。积极争取财政等部门的支持,尽快建立各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对重点企业、重点设施、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实现实时监控,稳步推进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强化应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实战演练,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四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通过行政许可、执法监察、宣传教育等方式,督导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风险抵押金存储、安全专用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政策,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实现本质安全。

  四、强化专项整治,狠抓隐患排查治理。一是深化安全专项整治。以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继续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落实部门责任,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强化调度协调,实行跟踪问效,确保重点领域安全形势稳定。二是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贯彻《潍坊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意见》,坚持把“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作为一项长期性的措施来抓,通过企业自查、“三位一体”检查、专项执法检查以及群众举报等渠道,及时排查事故隐患,对事故隐患实行分级管理、挂牌督办,持续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三是严厉打击“三非”行为。建立打击“三非”工作新机制,逐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打非工作新格局,多方联手,配套联动,严厉打击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领域的“三非”行为,整顿市场秩序。

  五、严格执法监察,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化进程。一是加大执法力度。以各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为主体,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定向检查和联合检查为主要形式,组织开展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执法检查,力求达到高危行业企业和重点骨干企业执法检查全覆盖。二是加强执法监督。坚持把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作为安全监察工作的重点,不断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安全执法行为。切实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错案追究等机制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水平。三是加强政策法规体系建设。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先进经验,立足潍坊实际,着力搞好企业等级管理、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安全经济政策落实等方面的调研工作,适时制定新政策,完善已有政策,为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弘扬先进安全文化,努力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一是积极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和考核标准,在高危行业和机械、纺织、轻工等行业有重点地开展试点工作,以点带面,通过示范企业创建推动企业安全理念的转变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二是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主题,在总结历年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力争在活动内容、组织方式、活动范围、参与程度等方面有创新、有突破、有提高。三是大力普及安全文化。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普法办分别组织开展好“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争创“安全生产青年岗位能手”、“安全生产进家庭”、“安全生产普法年”等活动。同时,每季度举行一次全市安全生产专题报告会。通过扩大安全文化覆盖面,提高安全知识普及率。四是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深入宣传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知识和基本常识,做好安全生产动态的跟踪宣传,宣传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工作,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七、提高安监人员素质,打造一流安监队伍。一是加强学习。采取集中辅导、脱产轮训、短期培训等形式,年内对全市安监系统监管执法监察人员进行一次系统轮训,重点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不断提升安监执法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履职能力。二是深化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推进工作指导性转变、实现率先发展的要求,着力解决在工作方式方法、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安监工作效率,力争各项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同行业前列。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监系统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切实做到廉洁自律、勤政为民、忠于职守、文明执法,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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