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设机构及其职能:
办公室
国资局
会计科
基本建设科
企业财务总监管理办公室
市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
农业科
农业税征收管理科
人事教育科
社会保障科
财政监督局
文教行政科
预算科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驻厂处
综合与改革科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信息、督办、档案、保密、信访、接待、宣传、保卫、社会治安治理以及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
国资局
企业科:
1、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2、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
3、国有企业产权界定
评估科:
4、对市直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包括跨区域联营、股份经营等项目)进行立项、确认
5、对全市资产评估机构进行管理、对资产评估工作进行监督
行政事业科:
6、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7、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的审核、审批
8、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审批
9、事业单位办企业的产权登记
统计评价科:
10、国有资产统计年报
11、国有企业效绩评价
12、清产核资
13、国有企业效绩季报监测
会计科
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组织执行会计准则和分行业的会计制度,指导全市会计电算化工作和会计人员岗位培训,负责全市会计证的发放、年检,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会计系列职称考试工作。
基本建设科
一是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我市预算内基本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参与组织市级财政性投资项目的评估论证和监督检查基建支出预算的执行情况;二是负责国家补助我市的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国债补助资金、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的拨付工作以及项目的财务监管工作;三是负责组织审核财政性基建项目工程概、预(结)算和标底造价,管理我市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报批和监督工程审价工作。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的竣工财务竣算。四是负责自筹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前资金落实情况的审批工作;五是参与我市地质勘探年度计划的安排,负责办理地质勘探经费拨款,管理地质勘探项目财务,实施财政监督,审批地质勘探项目决算;六是会同地质矿产部门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分配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市地质矿产部门及所属机构的矿管经费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审批地质部门经费预决算的审批工作。七是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程取费标准、材料预算价格和工程施工预算定额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参与工程造价、招投标、工程监理、项目竣工验收以及建筑市场的管理。负责制定工程价款结算制度,管理、监督工程价款结算。八是负责审批工程降价、报废;负责办理政策性基本建设贷款贴息,督促管理单位及时上交竣工项目结余资金、基本建设收入等应交财政的资金。九是负责国有(集体)施工(包括装饰装修)、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工程承包、工程监理、物业管理等建设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参与建设企业各项体制改革和工资、住房、价格、社会保障等经济调控政策的研究,制定相应财务处理办法。
企业财务总监管理办公室
1.对企业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计划及重大经济决策和企业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促进企业全面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
2.对企业财产的经营管理和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制止企业违反国家财经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经营行为,同时向派出机关报告。
4.政府和派出机关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控制社会集 团购买力办公室
(一)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制定有关的具体管理办法;
(二)负责对全市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有关政策执行情况及 管理工作的调研;
(三)负责分配、执行上级下达的年度社会集团购买力控制 指标,统计上报全市社会集团购买力支出情况,为上级的宏观决策提供根据;
(四)负责对本级单位购买小汽车的初审、转报工作;
(五)按照省财政厅有关规定,审批本级权限内的专项控制商品;
(六)负责对本级小汽车实行定编管理;
(七)指导、协调监督各县市区、各部门的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工作。
市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的审批权限:
根据鲁控办字(93)第 6号文件通知,专项控制商品审批权限执行以下规定:审批机关专项控制商品品目
省控办审批 1、小汽车(包括小轿车、吉普车、旅行车及各种封闭式车辆 )
市地控办审批 2、大轿车(指车内座位在20个以上或车长6米以上的旅行车) 3、摩托车(不包括后三轮货运摩托车)4、录像设备(包括录像机、摄像机等)5、空气调节器 6、无线移动电话
县级控办审批 7、各种音响设备 8、单价在500元以上的照相机和放大机 9、放像机 10、无线寻呼机 个人、私营企业购买的小汽车
农业科
管理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水产、农机、气象、规划国土、劳改劳教等部门的财务和事业费,管理支农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编审财务预决算,制定农业企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支农周转金的管理,管理农发基金。负责世行项目的报帐提款、资金分配、拨付与回收、会计核算和年终决算的编报工作;负责项目的实施和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工作
农业税征收管理科
负责全市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和管理工作,制定征收管理的实施办法和工作制度,监督和指导县乡财政征收机关落实国家各项税收法规政策,组织实施农业税制改革,检查农业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农业税征收经费和农税人员的着装管理工作。
人事教育科
1、负责机关日常党建工作;负责本局党员的发展、教育和党员关系的接转工作,做好党组会议和党委会议的组织记录及决定事项的督办,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全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2、负责组织、制订、实施财政系统的教育计划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负责组织对全局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拟定落实全局全年的文体活动方案; 3、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定期考察干部,并对干部的交流、轮换、任免等提出意见。组织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和军转干部等接收安置工作;
4、负责局机关国家公务员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员录用、调动、考核、任免、奖惩工作,负责办理干部、职工的离退休手续。
5、负责组织局内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考试、考核、职称审核、聘任等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本局的劳动、人事、工资、档案管理及全局(包括全市财政系统)的人事年报工作;
7、安排专人负责全局的计划生育工作;
8、协调做好局团委、工会、妇委会等群团工作,负责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管理行风举报 丁恒智负责
专业技术职称、
计划生育工作 刘婷负责
出国境手续办理
党员关系外调、接转
共青团工作 陶志军负责
纪检监察工作
劳动、人事、工资、档案管理工作 李霞负责
干部教育、干部考核
工会日常工作 李建锋负责
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社会保障科
参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有关政策制定,对各项社会保障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管理属于财政预算的社会救济、优抚、残疾人事业费、卫生事业费、劳动事业费等社会福利方面的财务和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失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
财政监督局
一、监督各单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和从事会计工作人员的从业资格情况;
二、监督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监督各预算单位预算、决算草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四、监督应向财政解缴预算收入的单位解缴预算收入情况以及本级各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征收预算收入情况;
五、监督财政资金的分配情况及部门和单位使用财政资金情况;
六、监督地方国库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和预算支出的拨付情况;
七、监督部门和单位预算外资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
八、监督与国家债务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及内 、外债使用情况;
九、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合法、公正情况;
十、监督受理查处违反财税政策、法令、制度的举报事宜,办理因执行财务会计而受打击报复的重点案件。
文教行政科
管理行政机关、党派团体和政法部门的经费以及文化、出版、文物、教育、计划生育、科学、体育、广播电视、外事等部门的事业费;制订有关的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参与上述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工作,编制审核行政事业单位和文教企业的年度预决算;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工作。
预算科
1、负责编制年度市级财政预算决算草案,组织市级财政预算的执行。
2、审核汇总年度全市预决算,指导县市区预算的执行。
3、分析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提出增收节支保平衡的措施和建议。
4、办理市级财政收支预算的调整。
5、负责总预算会计工作,办理各项预算拨款和财政资金调度;负责预算单位银行开户的有关事宜。
6、提出并拟定市对县的财政体制,研究制定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并组织实施;办理上下级财政结算事宜。
7、负责贯彻落实预算会计制度。
8、负责全市财政周转金清理整顿工作。
9、负责市级城建资金、教育费附加资金的计划安排和资金管理;负责罚没收入、水资源费、电附加、水附加等专项收入的征收管理;负责国债转贷、基金会转贷业务中上下级借款协议的签定及资金拨付、偿还工作。
10、指导乡镇财政管理工作。
11、会同有关科室,联系协调同级审计工作,落实审计意见,提出整改措施。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资金的筹集、运用和管理工作,制定和实施有关住房资金管理的有关办法及规定,负责住房资金的使用及核算,指导协调全市住房资金管理机构的工作,发放职工住房政策性担保贷款,保证和促进我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全面开展和顺利进行。
驻厂处
参与全市产业政策和企业改革政策及分配政策的研究及实施;负责全市地方国有企业(包括工业、工业供销、交通、物资、城市公用、商业、粮食、供销社、地方金融等企业)及境外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财务监管;负责企业的亏损补贴的核拨和管理;参与国有企业的租赁、拍卖、兼并、破产等有关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和实施,参与组建企业集团、实施股份制改革等工作,并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政策;负责管理全市物资、粮食、棉花等专项储备资金和政策性补贴;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经费安排意见,负责监督归口部门预算的执行,制定部门、单位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和批准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决算;负责世界银行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和非贸易外汇审批管理;负责科技三项费用、环境保护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环保部门财务管理;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效益的考核。
分管的预算部门和单位:工业主管部门、粮食局、外经贸委、贸促会、商校、纺织技校、城市公用企业、联航等。
综合与改革科
一、贯彻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编制全市预算外资金收支预算、决算。
二、负责制定市级单位及部分上属单位预算外资金年度收支计划,并抓好执行工作。与有关部门配合,搞好预算外资金收支监督检查工作。
三、组织“票款分离”实施工作。制订我市“票款分离”实施方案,对收费项目和执收单位进行统一编码,确定银行代收网点,清理单位收入过渡帐户,做好培训工作。
四、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发放、审核、销毁工作。 五、负责土地出让金征管工作。
六、负责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的监管工作。查处违规发行和销售彩票行为。监督和管理彩票公益金(社会福利基金)的分配和使用。
七、负责预算外周转金回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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