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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能
潍坊市房产管理局与潍坊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实行合署办公,是主管全市房产工作的市政府直属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房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我市房产管理工作的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房地产业政策以及住宅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指导规范全市房产市场。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研究制定全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及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监督落实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其它房改资金的管理政策;承担城市住房解困、廉租房的建设及管理工作。
(四)负责协调全市房产权属登记和产籍管理;指导全市房产交易管理工作;按照权限负责市区房产交易业务和住房置业担保的管理工作。
(五)研究制定并监督落实全市居民住宅小区管理、物业管理政策;负责市局开发小区的管理工作;负责物业行业管理和物业从业机构资质的申报、审批工作。
(六)负责制定全市安居工程政策,指导全市安居工程工作,负责市属安居工程的开发建设管理。
(七)指导协调全市商品房销(预)售登记管理,按照权限负责市区商品房销(预)售工作。
(八)负责全市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等中介机构资质的审核、申报、认证等工作。
(九)负责全市落实私房政策、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十)按照权限负责市区房地产业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十一)会同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房产测绘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和推进城镇住宅产业化、房屋商品化,参与住宅规划、计划和建设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部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挂财务审计科牌子)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宣传教育、计划生育、保密、行政事务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全市房产业的信息调研工作;组织编制和落实局财务计划;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
(二)房管科
参与制定全市房地产业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研究拟定全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产籍管理、房地产转让及抵押管理、房屋租赁管理、居民住宅小区管理、物业管理、商品房销(预)售管理的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等机构资质的审核、申报、认证等工作;指导全市并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市区房屋安全鉴定、落实私房政策、房屋纠纷仲裁等工作;参与指导全市城镇住宅规划、建设工作;参与房产测绘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业协会的有关组织工作。
(三)房改指导科
负责起草全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指导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办理市属、中央和省属驻潍单位的房改业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住房公积金和其它房改资金政策并监督落实;研究制定全市安居工程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指导安居工程的有关工作。
(四)法制监察科
研究拟定全市房管、房改、安居工程工作政策规定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并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市区房地产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指导全市房地产业的法制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
三、工作电话
办公室:8237098
房管科:8237160
房改指导科:8221007
法制监察科:8250189
房产交易中心:8211043
物业办:8232969
监察队:8218137
担保公司:8269073
房产业务咨询电话:82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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