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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委员会办公室
2004-04-06 20:40:12      
 

潍坊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为潍坊市老工作委员会下设的办事机构,直属市政府领导,为正县级规格,使用事业编制,实行全额预算管理,负责全市老龄工作的综合协调管理。

一、  主要职责

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以及省有关老龄工作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助有关部门拟定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维护老年的合法权益,并对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三)协助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兴办老年事业,发展老年产业,开展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

(四)组织发动老年人参与经济建设;承担老年学会等有关团体的日常工作。

(五)对全市老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组织开展与老龄问题有关的信息交流、咨询服务等社会活动;总结交流经验,具体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县市区老龄工作,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六)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老年法》的执行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及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部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3个科。

(一)  秘书科

协助办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息、接待联络、档案、保密、保卫、财务、资产管理、督办、会议组织及有关统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务群团、人事劳资和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

(二)  老年事业管理科(老年人权益保障科)

协助有关部门起草和组织实施全市老年事业发展规划,动员社会各界兴办老年公益事业,开展老年产业发展的调查研究,组织发动老年人参与经济建设;负责老年人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负责《老年法》的执法协调工作;承办市老年学会等有关团体的日常工作。

(三)  宣传教育科

负责党和国家以及省老龄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做好老年人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对老龄问题和老龄工作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基层开展老年教育、老年文化活动和老年体育健身活动的协调指导工作;负责老龄工作骨干业务培训;承办省老年学学会交办的有关工作;指导办好老年报刊,编辑出版《潍坊老龄工作》。

三、人员编制

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机关核定编制13名,其中工勤人员2名。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长3名、副科长2名。

    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刘相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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