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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

一、主要职责

潍坊市物价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价格工作的职能部 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省有关价格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价格政策、规范性文件和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负责编制全市价格工作规划并组织落实。

(三)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拟定、呈报全市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调价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全市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四)负责市场价格动态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组织重要农产品成本调查;提出调控市场价格的建议和措施;发布市场价格信息;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变动进行监控。

(五)研究提出全市市场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意见,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粮食风险基金、副食品风险基金。

(六)指导、监督、规范全市范围内的价格活动,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依法监督检查价格违法行为、审理价格违法案件;承担市直各部门、县级人民政府和市属企事业单位的价格违法案件的审理工作,受理不服县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处罚而申请的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推行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制度;协调处理价格争议。

(七)会同财政部门管理全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工作;参与申报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的立项;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和调整省授权管理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标准并监督实施。

(八)管理奎文、潍城、寒亭、坊子四区的价格工作,对其他各市县和开发区价格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九)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市价格认证、价格评估和价格信息咨询等服务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市物价局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机关文秘、信息、宣传、信访、档案、保密、机要通信、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督查督办、会议组织、后勤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投诉电话:8789782、8789783

(二)综合调控科

拟定贯彻实施国家、省价格政策、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起草本市价格管理规定;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改革、价格规划、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政策措施的意见;组织开展价格问题调研,指导、监督、调度全市价格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工作;负责市场价格动态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发布市场价格信息;负责综合性业务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价格法制和价格方针、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执法行为监察工作;负责价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价格行政处罚听证和价格决策听证工作。

业务咨询电话:8789783

(三)价格管理科(挂市市场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牌子)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制定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及作价原则和作价办法;依据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按照省授权研究提出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调价意见,指导协调部门价格管理工作,规范价格行为,协调处理价格争议;组织重要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参与重要储备商品价格及其风险基金的管理;负责征收管理市场价格调节基金并提出使用意见。

业务咨询电话:8789767、8789787

(四)收费管理科

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和调整省授权管理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标准,审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承办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立项及收费标准的申报事项;负责颁发和管理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组织开展收费年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的乱收费进行治理整顿;制定商品房价格政策,确定经济适用房价格、公有民用住宅租金价格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项目及标准,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土地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并监督执行;配合有关部门推进费改税工作。

业务咨询电话:8789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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