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决定,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新社会组织参加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那么,目前新社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面临哪些难点问题?取得了哪些进展?有哪些有益做法和经验?下一步有什么打算?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组长李学举。
李学举指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促进新社会组织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也是发挥新社会组织积极作用的需要。同时,也是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迫切需要,是在新社会组织领域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要求。
据摸底调查,全国新社会组织中已建党组织的有2.6万个,占总数的6.5%左右,应建未建党组织的4.27万个,有党员但不符合党组织建立条件的17.8万个。从全国范围看,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
“我国新社会组织种类繁多、规模不一、层级不同、人员松散、隶属关系复杂,加上受组织覆盖、工作基础的影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难度比较大,可以说是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难点。
李学举介绍说,这次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我们确定了“党委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指导、业务主管单位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中央统一领导、条条负责指导、块块负责实施”的工作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