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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提高司法能力;热情诚恳地对待当事人,不冷、嘲、热、讽,像对待自己的亲人;耐心学习同志们的长处,丰富自己的工作经验;铁面无私,将不正之风拒之于千里之外。以蒋庆、谭彦为榜样,做一名公正无私的法官。

【事迹简介】
于春兰,女,1971年4月出生,原籍潍坊市寒亭区双杨店镇人,本科学历。1991年7月学校毕业后分配到寒亭区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该院刑庭、经济调解服务中心、双杨店镇人民法庭、执行二庭、民一庭、开元街道办事处人民法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赔偿委员会副主任、民一庭副庭长。
该同志参加工作以来勤奋好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认真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充实了思想政治理论水平,政治思想进步,思想上与上级要求保持高度一致,从不偏离其院党组的要求的指示,能够做到指到哪儿打到哪儿,能够冲锋在前,享受在后。能够为全院的大局着想,从不计较个人得失。
该同志能够努力钻研业务,干好本职工作。多年来其掌握了丰富的法律知识,在执行、民事审判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能够适应各个部门的工作,并且能上能下,曾二次到法庭工作,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不怕苦、不怕累,敢与困难抗争,敢与不正之风决战,敢与男同志比拼,工作成绩一流。服从领导,团结同志,与人为善,荣誉面前不争不抢,工作面前不等不靠。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全面履行审判职能,努力实践司法为民。认真负责、扎实肯干、廉洁奉公、拒腐防变,在干警中起了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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