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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刘涛
2005-05-16 17:57:35   




    面对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面对党和政府的深切关怀,面对老百姓殷切期望,多想想阜阳奶粉案那触目惊心的面孔和惨痛的教训,作为工商行政管理人员,作为市场的执法卫士,深感肩负的责任,我们绝不应也不能辜负这份责任。



【事迹简介】

    刘涛, 1988年参加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现任潍坊市工商局坊子分局眉村所所长。先后被评为山东省优秀市场管理员,荣立三等功4次,坊子区党代表,2003年被评选为全省工商系统百优工商所长,2004年被评为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优秀工商行政管理人员。

    刘涛同志在工作中讲求艺术,坚持“内抓管理、外树形象”,把干部队伍素质作为搞好工作的第一大事,勤学苦干,勇于创新,先后创出了工商户管理“三方”定费、工商税务联系监管、欲擒故纵打击无照经营等工作方法,并在全系统推广。同时,刘涛同志紧紧抓住地方经济发展这个主题,动脑子、出点子、趟路子,超前一步谋划,延伸一步服务。为当地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注重解决“三农”问题,为农民办实事、办好事,深得农民拥戴。同时,注意密切同企业的鱼水关系,关心企业发展,只要企业守法经营、依法办事,刘涛同志便尽心尽力帮助其发展找出路、谋点子。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刘涛同志曾多次跑上海、赴杭州,在引进潍坊中百集团投资建设中百超市眉村店工作中,先后往返20余次,并撰写3000余字的项目可行性材料,阐明眉村的地域优势和人文优势。经过一番努力,引进项目资金500万元建成了中百集团在乡镇一级最大的连锁超市,带动和促进了全镇经济发展。刘涛同志清政廉洁,勤政为民,任工商所长以来,拒收关系钱、人情钱达10万余元,无愧于“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优秀管理人员”这一称号。

    该同志在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正确处理局部与整体的关系,总是沿着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正确行事。工作中廉洁自律,团结同志,能够创新性地完成党组交办的各项任务。所领导的单位年年被评为先进单位,被市团委授予“青年文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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