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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国家税务局 李焕发
2005-05-16 17:13:24   

【人物简介】

    李焕发同志是市国税局稽查局的一名税务干部,今年30岁,中共党员。92年毕业于潍坊市税务学校,同年9月份就业于坊子区税务局征收处,96年11月份调到潍坊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工作至今。从走上了税收工作岗位的那一刻,他就暗下决心,自己初出校门,如同一棵小树,只有把根深深地扎在税收工作的沃土上,才能长成有用之才。十几年来,在领导和同志们的支持、帮助下,他严格要求自己,钻研业务,依法治税,不徇私情,锐意进取,在税收工作特别是税务稽查工作岗位上洒下辛勤汗水,奉献一片赤诚。多年以来,他曾先后代表潍坊市国家税务局参加总局、省局督办的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查办大要案件3起,查补税款1500多万元;在市局稽查局工作期间,由他带队或者直接参与查处涉税违法案件120余起,查补税款3000多万元。多年来,他怀着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的态度,怀着对税收事业的一片热情,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成为年轻税务干部的排头兵。出色的工作使他先后多次获得“先进税务工作者”“ 嘉奖”等多项荣誉,2000年获得团市委的 “三创”优秀青年,2003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积小流无以致江海”是我对人生的感悟;“业务不过关,不是好税官”是我从税心路磨砺的誓言;“志当存高远,追求无止境”是我个人追求的感言;“聚财为国,服务社会”是我人生最大的夙愿。


【事迹材料】

用行动擦亮税徽

    李焕发同志是市国税局稽查局的一名税务干部,今年30岁,中共党员。13年前,从潍坊市税务学校毕业后走上了税收工作岗位的那一刻,他就暗下决心,自己初出校门,如同一棵小树,只有把根深深地扎在税收工作的沃土上,才能长成有用之才。十几年来,在领导和同志们的支持、帮助下,他严格要求自己,钻研业务,依法治税,不徇私情,在税收工作特别是税务稽查工作岗位上洒下辛勤汗水,奉献一片赤诚。出色的工作使他先后获得“先进税务工作者”“ 嘉奖”等多项荣誉,2000年获得团市委的 “三创”优秀青年,2003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打铁先要自身硬

    “业务不过关,不是好税官”。这是李焕发的座右铭。基于这种认识,他无论是在基层当一名普通的税务专管员,还是在市局稽查局做一名税务稽查员,时刻也没有放松对税收业务的学习钻研。为精通稽查业务,掌握查账技巧,他抓住一切零星时间学习,经常埋头钻进书海,孜孜以求、苦钻不倦。由于他不懈的努力和实践,他的业务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成为同龄人中的佼佼者,10多年龄,他积攒了20余本不同时期的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不断整合自己的知识结构,成为了一名知识型、专家型的税官。工作中,他从细处入手,对每一个被查业户的的经营性质、范围和产、供、销情况都进行仔细了解,做到心中有数,从蛛丝马迹中寻找突破口。去年10月,李焕发带领复审复查小组到县区在对一户纳税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从帐薄上难以发现疑点,他结合以往检查经验,立即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开展了实地检查,并留心该企业货物出厂时的“出门证”,上面清楚地记载了货物数量、金额等各项数据,于是核实了该企业的实际发货数量,最终查实其偷税行为,一举查补税款600多万元。一分艰辛一分收获,李焕发把平时的工作进行了梳理,先后写出了十余篇工作体会文章,总结出了“细、准、严、快、狠”五字稽查法,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并在全局推广。值得一提的是,几年来,他经手处理的几百起涉税案件,由于坚持了一个“准”字,从未发生过一起税务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做清白人干清白事

    李焕发同志从参加工作始就没有忘记父母经常嘱托:“现在生活好了,吃穿不愁了,可千万别贪占,贪一点就收不住了。”对父母的教诲李焕发铭刻在心,他曾暗自发誓:上要对得起头上的国徽,下要对得起父母的养育恩情。

    在社会上,有些人把税务工作当成“油水衙门”,但他却始终抱定了“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的原则。现在他作为市局稽查局的一名干部,肩负着对全市大中型企业的税收检查,如果想利用权力某些私利是很容易的,但从上班的第一天起,他便给自己定了两条戒律:一是不该拿的不拿;二是不该吃的不吃。不是没人给送,办案时就常有人问他:“怎么联系”?面对这些形形色色的送礼请吃者,他总是先跟他们讲明:“咱个人关系归个人关系,工作归工作,如果说我在政策执行上或在执法程序上存在问题,我向你认错,但是你确实有偷逃税问题,该怎么办就怎么办!”。由于秉公办事,他得罪了不少人,有领导、有亲戚、也有自己的好朋友。对此,李焕发没有退缩,更没有悲观,而是清醒地认识到,少数人的责难是正常的,如果让这少数人没有了责难,得罪和危害的将是更多的人。靠廉洁树立威信,靠公正求得理解,李焕发深刻地认识到了这一点,也在多年的工作中坚决践行了这一点。
 
舍小家只为大家

    现在人们常讲“克己奉公”、“无私奉献”,那么,如何奉公,怎样奉献?李焕发的体会是:工作中要有舍小家顾大家的意识,真正把公事当作自己的事来办。“说一千,到一万,不如带头来苦干”,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干的。为进一步整顿税收秩序,他已不知参与或组织了多少次检查活动。在工作中,他始终坚持“以理服人、以法服人”的原则,有一次,他带队查处一群众举报业户,该业户对执行公务的税务人员极不配合,面对该业户的蛮横态度,他不急不躁,依法对其营业发票进行清查,查清了应缴税款,然后,他又对该业户讲解有关税收政策和税收法律法规,使该业户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违法性,主动配合税务机关缴清了税款和罚款。一心不能二用,局里的事多了,自己的事就往往顾不上,平时加班加点就不必说,节假日不能休息更是常事。其实,李焕发也是一个很重感情的人,然而当小家和大家、私与公之间发生冲突的时候,他选择的只有后者。今年4月份,李焕发6岁的女儿突发高烧,可他适逢在淄博参加由省国税局、地税局、公安厅联合组织的专案调查组,闻讯后,他心急如焚,可当时正赶上他带队到内蒙、河北等地进行外调工作,工作中的一大堆事还等着他去处理,他一狠心,就把照顾孩子的事情一股脑儿推给了妻子,毅然投入到税收检查中。最终,在他和同志们的努力下,他所带领的检查组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

心系国税服务社会

    涉税案件的查处工作,是国税部门面向社会的一个重要窗口,就象一架“天平”,一边是维护税法尊严;一边是打击涉嫌税收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又保护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纳税人。在工作中,李焕发同志本着“严格执法、文明稽查、热情服务、清正廉洁”的原则,将“严格执法,打击涉税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作为做好税收服务的根本,正确处理好税收执法与服务的关系;税收服务内容与形式之间的关系;税收服务质量与效率之间的关系。从本职工作的点滴小事做起,将服务的思想贯穿于工作的始终,做到“三个维护”即:维护好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尊严;维护好国税部门形象;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例如:2003年,有一个情绪比较激动的举报人上门举报潍坊市某汽车销售公司销售汽车,通过开具“大头小尾”发票的手段偷逃税款,并称如果潍坊市国税局不认真查处,将继续向上级国税机关反映。李焕发同志在受理此案的同时,分析被举报企业经销汽车特点的基础上,认为存在大头小尾票的可能性不大,但是他并没有因为这种判断对举报人冷眼相看,而是热情接待,使情绪本来激动的举报人得到稳定,通过彼此间的真诚交谈,使他充分信任我们国税机关能够秉公执法、依法办事。在此基础上,向举报人详细询问了有关情况,分析了由于举报线索不十分明确给检查工作带来的影响或可能出现的结果,并耐心向举报人进行了解释,由于到位的工作,举报人临走时真挚地说:“我信你们”。检查结束后,李焕发同志及时将检查落实情况通报给举报人,举报人对我们检查的结果表示满意。

    在奔忙中求得充实,在奉献中获得回报,这就是李焕发同志对人生价值的理解,也是他不懈追求的目标。

相关链接
诸城市公安局 岳言玺
潍坊市地方税务局临朐县分局 宋德刚
潍坊市劳动教养所 韩会月
潍坊市人民检察院 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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