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前的位置:中国潍坊 > 潍坊政务 > 热点专题 >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 创城文件
 
关于在市区开展除四害集中行动的通知
2007-05-28 15:51:42

文件

 

 

潍坊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潍创卫办〔200718


关于在市区开展除四害集中行动的通知

 

奎文、潍城、坊子、寒亭区政府,高新技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夏季已来临,为巩固除“四害”达标成果,确保创卫工作顺利进行,市创卫办决定在市区开展一次除“四害”集中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0752930日。

二、活动内容

(一)清理“四害”孳生地。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改造旱厕,封闭楼房垃圾道,清除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清除“四害”活动痕迹,保持室内外整齐卫生。

(二)集中投药消杀。集中投放灭鼠毒饵,做到不漏一家一户,不漏一个单位,不漏一条街巷,不漏一个公共场所。全面喷药消杀蚊蝇,特别是食品从业单位和垃圾筒、垃圾箱、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厂、厕所、污水沟、积水坑洼、下水道口等蚊蝇孳生栖息场所要作为重点投药。有蟑螂滋生单位要进行全面消杀

(三)完善“四害”防护设施。对宾馆、饭店等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配齐防鼠网,挡鼠板以及纱门、纱窗、风帘及灭蝇灯等防蝇防蚊设施。对破损的防鼠网、挡鼠板、纱门、纱窗及时更换。出售熟食品摊点设防蝇罩。

三、组织实施

(一)周密组织。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本辖区除“四害”工作全面负责,各区、开发区创卫办具体组织实施。各街办、居委会、部门、单位和居民区服从辖区的统一安排,集中开展除“四害”行动。

(二)突出重点。各级各部门在全面行动的同时,要突出重点。一是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二是垃圾收集处理场所、厕所及粪便处理场所。三是沟湾河塘和下水道口。四是公共场所、集贸市场和窗口单位。

(三)搞好督查。动期间,各区、各部门要对本辖区、本系统的除“四害”活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除“四害”措施落实到位。各区、开发区创卫办要于61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市创卫办。

 

                 

              〇〇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相关链接
鲁ICP备020211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版本浏览器
版权所有©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