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来,昌乐法院从加强自身建设入手,不断强化措施,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推动了“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深入开展,树立了人民法院良好的司法形象。
该院坚持将学习教育贯穿工作始终,把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列入重要议程,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深刻内涵,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讨论交流。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贯彻十七大精神和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切入点和关键环节,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派出60多名干警深入调研,倾听群众心声、了解企业需求,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存在的难题。
为切实增强作风转变的效果,该院认真落实“首接负责制”。为强化法官办案责任,该院制定下发了《案件审判监督和责任追究办法》,对今年上半年被发回重审或改判及再审案件,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在全院进行通报。同时进行经济责任追究,对4个合议庭和2个独任法官予以经济处罚。
为确保公正高效办案,该院进一步规范诉讼秩序,最大限度地减化流转环节,缩短流转时间,规定立案审查期限由法律规定的7天缩短到30分钟;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商事案件由6个月缩短到3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商事案件即审即结。(俊英田青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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