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至11日,我市伏季休渔管理工作会议在威海市荣成石岛召开。会上,市海洋与渔业局与我市沿海市区渔业主管部门签订了《伏季休渔目标量化管理责任书》,聘请了6名伏季休渔管理监督员,并对全市的伏季休渔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
我市拥有渔船900余艘,其中330千瓦大马力渔船200多艘,这部分渔船常年在黄海、东海生产,以石岛为主要停泊地,一直是我市伏季休渔管理的重点。会议要求,今年所有休渔渔船必须于6月16日12时前进港休渔,9月1日12时以前不准出海生产。休渔渔船不得变更为非休渔作业类型出海生产,不得擅自离港或转移停泊地点;渔业辅助船不得收购、运输、销售违规渔货物甚至直接从事捕捞生产;9月1日至9月16日期间,我市休渔渔船不得进入北纬35度线以南海域生产;所有休渔网具必须入库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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