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记者获悉,奎文区从今年起建立城乡低保自然增长机制。
据了解,为进一步完善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之与人民生活、物价上涨水平相适应,奎文区从2008年起建立城乡低保自然增长机制,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上年度食品类物价指数增长2%的幅度进行调整确定,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幅按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确定。这一机制标志着社会救助体系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记者 潘来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