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贸易局获悉,我市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已全面启动。截至目前,随着“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的开通,已有近千名农民通过家电下乡销售渠道购买了冰箱、彩电或手机。
据了解,家电下乡试点工作是商务部、财务部围绕“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实施的一项惠民工程。“家电下乡”工作将在山东、河南和四川三省率先试点,主要选择农民购买意愿较强的彩电、冰箱、手机等三类产品。“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开通后,我市农民可在指定网点购买到为农村市场生产的限价家电产品,同时还可从财政部门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申领“家电下乡”补贴资金,补贴资金将由财政部门直接发放到购买人的储蓄账户上。
据市贸易局工作人员介绍,为搞好我市的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市贸易局和财政局已联合下发通知和实施方案,要求各有关部门认真实施。按方案规定,我市的家电下乡试点时间为2008年1月至5月31日,购买人在本省承担家电下乡销售任务的销售网点购买的试点产品(以申报补贴时提供的销售发票载明的时间为准),均可享受补贴。但购买人申报试点补贴资金截至时间为2008年6月15日,超过此时间管理部门不再受理。
按规定,家电下乡试点工作选择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三类产品进行试点。三类试点产品的价格分别为,彩电单价不超过1500元,电冰箱(含冰柜)单价不超过2000元,手机单价不超过1000元。凡是具有农村户口的人员,其在本省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按规定的时限向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的,即可给予产品价格13%的财政资金直接补贴。但每户每类产品的购买数量不得超过2台(件)。
记者还了解到,家电下乡补贴资金比照粮食直补办法,通过建立相应的直补渠道将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直接补到农民手中,不留中间环节。农民购买补贴类家电后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乡级财政部门申报,乡级财政部门核实确认后报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将补贴资金支付到购买人的储蓄账户(采用粮食直补账户,主要是“涉农补贴一本通”账户)。
经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确认的家电下乡试点工作中标企业有山东三联、济南国美、青岛海信等1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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