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前的位置:中国潍坊 > 潍坊动态 > 今日潍坊
 
物价执法规范教育收费 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2007-07-27 09:17:36   潍坊日报   
 

    7月27日讯 7月24日,潍坊市物价部门在全市开始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检查并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此次检查的重点,幼儿园托儿所收费,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高中收费,民办学校和中外合作办学的收费,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收费,各类考试收费、学校住宿费收费等标准执行情况。

  各级各类学校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要求学校在招生简章中要注明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校内要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投诉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收费政策变动时,要及时在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更新,确保公示内容合法、有效。同时 建立教育收费家长明白纸制度,学校在开学或收取学杂费用时,向家长发放明白纸,明白纸中须注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做到每一项收费都公开、透明。以上所有公办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监制的“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书”,通过“非税收入征管系统”缴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检查工作中,对社会及学生家长举报的乱收费案件,严肃查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拒不改正或屡查屡犯的乱收费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要对有关学校从重处罚;涉及教育乱收费案件,凡构成违纪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责任。查处的违法所得,能退还的要全部予以退还,最大限度地保护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 (齐文 赵靖君)

相关链接
潍坊市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着力改造环境质量
潍坊市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着力改造环境质量
潍坊市即日起展开城市节水执法大检查
潍坊市严格规范义务教育收费行为
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实施义务教育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五一不得私自涨价 潍坊市物价部门将全程检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文处理进一步精简文电的通知
鲁ICP备020211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版本浏览器

Copyright© 2004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 潍坊金三利公司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