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前的位置:中国潍坊 > 潍坊动态 > 今日潍坊
 
严防二次污染 旧城改造垃圾指定地点处理
2007-05-10 11:53:17   潍坊日报   
 

   记者从潍坊市城市旧居住区整治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为防止旧城改造所产生的垃圾对城市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市政府专门做出相关规定,严禁各施工单位、企业乱倒建筑垃圾。 

  按照规定,旧小区、背街小巷改造工程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先由各区旧改办负责协调组织施工企业,到环卫主管部门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手续;施工企业在运输时,必须按环卫主管部门指定的路线行驶,奎文、潍城两区应将建筑垃圾运往潍徐路14公里处以西的坊子区建筑垃圾场倾倒,其它各区、开发区的建筑垃圾,运往本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倾倒。今后,市、区城管、环卫等部门将加大监管检查力度,发现施工企业或个人不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或不按指定路线行驶、不按指定地点倾倒垃圾的,将按规定予以处罚,决不姑息。       (记者 高振庆)

相关链接
潍坊市区垃圾袋装率达85% 市容市貌显著改善
潍坊市区垃圾袋装率达85% 市容市貌显著改善
潍坊市区垃圾袋装率达85% 市容市貌显著改善
潍坊市区垃圾袋装率达85% 市容市貌显著改善
潍坊投资近6亿元完成五条城市河流改造
潍坊市节能改造实现新突破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昌邑安丘两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
潍坊市污水处理厂再“扩军”3座新厂即将运行
鲁ICP备020211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版本浏览器

Copyright© 2004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 潍坊金三利公司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