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全市法院系统积极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五年来首次实现诉讼受案下降,基本实现了“小纠纷不出村(社区),一般纠纷不出镇(街办)、大纠纷不出县(市)”的目标。
据介绍,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外围组织”的作用,搭建“合力平台”。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参加党委政府组织的协调会73次,在诉前成功处置群体性事件28件。并在12家基层法院设立了“人民调解窗口”,在53处人民法庭设立了“指导人民调解办公室”,安排专职法官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员工作。完善从村委、居委到乡镇司法所、派出所再到县(市)行政职能部门的多级联动、逐步推进的大格局,初步实现了“不同的矛盾有不同的解决,不同的纠纷有不同的出口”,逐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联动机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07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案件99630起,同比减少5.5%,五年来首次实现诉讼受案下降;同时全年基层组织解决纠纷15538件,比上年增加了64.3%。同时审判质量也创历史最高水平,呈现出“三降三升”的变化:各类案件上诉率下降2.8%、发改率下降0.9%、信访率下降31.4%;而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96.7%、二审案件服判息诉率99.3%、一二审案件服判息诉率99.5%,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 (记者郑杰实习生王光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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