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0年8月29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潍坊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这个汇报。会议认为,近年来,全市在招商引资、发展外向型经济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搞好招商引资,促进经济发展,会议特作如下决议: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借助外力发展本地区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自己,已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对外开放、招商引资事关经济发展的大局。各级政府及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理清思路,从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和实践“三个代表”以及深入实施“民心工程”的高度,充分认识扩大对外开放、搞好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招商引资作为一项紧迫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推动全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落实各项措施,改善招商引资软环境。市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规划,搞好宏观调控,选好投资项目,用好各项资金,切实发挥效益。要转变职能,改革那些不适应扩大开放、招商引资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管理机制,改进作风,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搞好全方位的服务。要适应经济国际化战略要求,从促进改革和发展的实际出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制定和完善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并通过抓宣传、抓典型、抓督促落实,优化政策环境。各级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认真落实有关政策规定和改善投资软环境部门责任制,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度,密切配合,强化优质服务。要建立外商投诉快速反应机制,认真处理和解决好招商引资中的投诉举报问题。要依法抓好投资软环境的综合治理,严肃查处各种干扰、损害招商引资的行为,创造良好的招商环境,吸引更多的外商来我市投资。
三、规范执法和司法工作,依法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各执法和司法部门,要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切实服从和服务于招商引资这个大局。要彻底根治“三乱”问题,认真清理、精减收费项目,减少行政性收费,规范经营性收费,坚决杜绝各种不合理收费。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执法、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司法水平,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司法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要切实抓好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涉外经济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增强投资者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四、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健康发展。定期听取审议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组织开展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活动,审议决定好有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经济发展的重大事项,督促和支持各级政府及各部门抓好招商引资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落实,保障和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健康顺利发展。要监督和支持司法机关搞好招商引资方面的司法工作。各级人大代表要围绕招商引资,依法履行好代表职责,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积极提出建议意见,督促和协助政府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会议要求,市政府和各新闻宣传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宣传,动员各方面的力量投入招商引资工作,为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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