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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企业准入服务优惠
2006-02-20 15:46:40   潍坊市招商局   

  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可以在3年内分期到位。以科技成果、专利技术、名优商标等知识产权入股的,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可以达到35%。企业组建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可以降至2000万元,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本可以降至1000万元以上,控股子公司可以减为3个以上。

  2、企业注册登记初审权下放到县市区,市区范围内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下的企业,  由县市区工商分局办理注册登记。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的企业,由潍坊市公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注册登记。所有审核事项的办理自申请材料齐全之日起不超过5个工作日。

  3、在市内投资和工作的境外人员可申请办理1年或3年多次有效商务签注。取消境外人员定点留宿制度,境外投资者可办理15年有效居留手续和多次往返签证。

  4、公安部门建立外来投资者安全联系卡制度;工商部门建立维护权益联系制度;卫生部门建立外来投资者优惠就医制度;交通部门建立外来投资者车辆优待制度;外来投资办企业者子女入学免收借读费;其他部门都要为外来投资者制定有关优惠政策,保护投资者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创造安定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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