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地方可以提供紧急避孕服务?
医院妇产科、计划生育门诊,妇幼保健站、所,各单位医务室,社会药店,社区服务中心以及各街道、乡、村卫生站等均可以提供紧急避孕服务。基层发放避孕药具的渠道可以成为一个切合实际的、提供紧急避孕药物的服务网络,如果需要放置带铜宫内节育器或怀疑妊娠时,可以转诊至有条件的医疗机构。
青少年是否应该了解紧急避孕知识?
青少年一般都缺乏避孕经验,如有性交,容易发生非意愿妊娠。一旦妊娠,人工流产对青少年身心的伤害远远大于成人,甚至可能给她(他)们一生都投下难以磨灭的阴影,所以,世界各国都把防止青少年妊娠作为优先考虑的问题。在荷兰,由于避孕节育知识的普及、健全的计划生育服务网络,特别是近年来开展了紧急避孕服务,该国的少女妊娠率处于全世界最低水平。因此,青少年应该了解紧急避孕知识。另外,青少年的父母也应该了解紧急避孕知识,如果孩子们确实发生了性关系、或遭到性暴力的伤害,父母们就能及时指导和帮助孩子获得紧急避孕的援助、保护她们不致"雪上加霜",再受非意愿妊娠人工流产的伤害。
什么是补救措施?
妊娠过程中,通常在孕26周之前,以人为的方法终止妊娠,称为“补救措施”,也称为“人工流产”。终止妊娠的原因可能是:(1)因避孕失败或未采取避孕措施发生非意愿妊娠;(2)因某种医学原因不宜继续妊娠(包括母体不宜妊娠或胎儿发育异常等);(3)社会因素(遭受性暴力伤害、社会伦理等)。人工流产的方法很多,根据不同的妊娠时期(孕周)及不同的生理状况,可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通常,在妊娠6周前可采用小负压吸宫术,妊娠7周前(≤49天)可采用药物抗早孕,妊娠10周前可采用负压吸宫术,妊娠14周前尚可行钳刮术,妊娠10~16周之间可采用药物抗早中孕,妊娠26周前则要行中孕引产术(包括水囊引产、利凡诺引产等),个别情况需采取剖宫取胎术。妊娠26周以上,一般不主张再进行人工流产术;特殊情况,需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才能进行。人工流产已不再是件困难的事情,但人工流产毕竟是种损伤性操作,会给妇女造成身体和心理上一定的创伤,多次人流或在特殊阶段人流(如首次生育前、分娩后不久等)也可能发生一些并发症。因此,计划生育工作应以“避孕为主”,尽量避免补救措施。现在人工流产率的高低,已成为衡量一个地区生殖健康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上海市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避孕方法知情选择以来,人工流产率逐年稳步下降。
什么是绝育?
人为地阻断精子与卵子相遇的通道,达到永久性节育的目的,这样一类方法,称之为“绝育”。绝育又可分为女性绝育和男性绝育两类。女性绝育,也称“输卵管绝育”,是通过手术或手术配合药物等方法,经腹部、阴道、宫腔或利用腹腔镜、宫腔镜等切断、结扎、电凝、环夹或药物堵塞输卵管。其中,最常用的是腹部小切口输卵管结扎术。男性绝育,也称“输精管绝育”,是通过手术切断、结扎、电凝、加压、植入堵塞物或化学闭塞等阻断输精管。无论女性绝育或男性绝育,并不损伤人体的性腺(卵巢或睾丸)。绝育术后,女性卵巢仍能正常排卵和分泌女性激素;男性睾丸也能正常生成精子和分泌男性激素。因此,正常绝育术后,性欲和性功能均不受影响。近年来,上海育龄夫妇选用绝育措施者并不多见,但全国范围采用绝育作为计划生育措施的夫妇数量,仅次于宫内节育器,位居第二。现在,我国计划生育科技工作者正致力于探索可逆的女性和男性绝育技术。随着生物材料科学的发展和微型新器械的问世,可逆性绝育技术将很快变为现象,为计划生育事业服务。
什么是免疫避孕?
免疫避孕是一类利用机体自身的免疫防御机制来阻止非意愿妊娠的计划生育方法。目前尚处在研究阶段。理论上免疫避孕可以从四个方面进行:调控母体的免疫状态,使母体排斥胎儿;使用动物抗体进行被动免疫;调动生殖道粘膜的局部免疫机制,抑制配子成熟、迁移,或阻断受精、着床;利用生殖系统特异性抗原(即发展避孕疫苗)进行主动免疫。目前,主要是进行发展避孕疫苗的研究。值得注意的是,避孕疫苗与长期用于各种传染病的疫苗有本质的区别:传统的预防疫苗是通过刺激动物和人体的免疫系统,诱发抗体产生,以抗御外来异物诸如致病细菌和病毒的侵袭,达到预防病原体感染的作用。其特征为:(1)长期乃至终身唯一有效的免疫防御;(2)敏感地识别外侵的或非自身的异物抗原。避孕疫苗的特征为:(1)应用于健康人群,目的是避孕而不是防病,对付“自身”或“自身样”分子而不是外侵病原体;(2)可控的有效期而非终身的,可逆的且不致影响日后的正常生理过程。近三十年来,国际上已研制出第一代、第二代避孕疫苗,完成了临床I、II期试验,结果令人鼓舞。我国从1986年起,经过十余年努力,也成功地研制了国产第一代避孕疫苗。免疫避孕是一个方兴未艾的研究领域。它既不象有些人想象的那样,是遥远的、高不可攀的事情,也不象有些人认为的那样,可以很快进入临床应用。免疫避孕的研究确实还需要有一段较长的道路要走,现有的一些临床应用也需要经时间的考验。
什么是紧急避孕?
紧急避孕是在无避孕或觉察到避孕失败的性交后几个小时或几天内采用的、防止非意愿妊娠的补救措施。目前常用的紧急避孕方法可以分为两大类:激素类药物和带铜宫内节育器。激素类药物有三种:(1)米非司酮,性交后五天(120小时)内口服1片(10毫克或者25毫克);(2)左炔诺孕酮(英文缩写:LNG),性交后三天(72小时)内口服1片(0.75毫克),12小时后重复一次;(3)雌孕激素复合制剂(英文名称:Yuzpe法),性交后三天(72小时)内口服炔雌醇(英文缩写:EE)0.1毫克和左炔诺孕酮(LNG)0.5毫克,12小时后重复一次,(备注:国内没有现成的紧急避孕雌孕激素复合制剂药物供应,可以用短效复方18甲基炔诺酮口服避孕药片来代替,同房后72小时内口服4片,12小时后重复一次)。带铜宫内节育器用于紧急避孕应在性交后5天(120小时)内放置。激素类药物紧急避孕的原理是:(1)抑制或延迟排卵;(2)改变子宫内膜的发育,使之不利于孕卵着床;(3)改变输卵管肌层的运动,使精子和卵子不易相遇,干扰受精。带铜宫内节育器紧急避孕的原理是:(1)改变子宫内膜使孕卵不能着床;(2)影响精子运动的活力,减少卵子受精的机会。紧急避孕方法无论是激素类药物还是IUD,都无明显、严重的副作用。紧急避孕方法的适应对象为无避孕或避孕措施失误(如避孕套破裂、滑脱、安全期计算错误、体外排精未掌握好等等)以及性暴力的受害者,但不适用于已经确诊妊娠的妇女。此外,激素类紧急避孕药物不适用于有宫外孕病史及有血栓病史者,IUD紧急避孕不适用于有急、慢性盆腔炎和宫外孕病史者。紧急避孕法中除IUD可以作为长期稳定的避孕措施继续使用以外,其他激素类药物对妇女防止意外妊娠都仅为一次性保护作用,不能象常规的避孕措施那样长期、反复使用。因此用药者必须严格遵守医生的指导,服药后在本月经周期内禁止同房,按时到医院随访;在月经复潮后及时落实常规的避孕措施。
什么是自然避孕法?
自然避孕法是一类不用任何药具、也不施行医疗手段,而是根据妇女月经周期中出现的症状和体征、间接判断排卵过程,识别排卵前后的易受孕期,进行周期性禁欲,以达到避孕目的的计划生育措施。一般认为,采用自然避孕法调节生育至少有四个优点:①不用任何药具,不需任何医疗手段,也就无任何可能的副作用;②需夫妇双方密切配合,不存在避孕问题上的“性别歧视”;③如果希望生育,可有意识选择在易受孕期间同房,获取最高妊娠机会,具有避孕和受孕双重功能;④不受社会、文化、宗教等背景的限制,能为最广大人群所接受。自然避孕法是基础于如下生殖生理理论形成:女性一个月经周期中仅发生一次排卵;卵子排出后能受孕的期限是12~24小时;精子进入女性生殖道后,如果在良好的宫颈粘液的庇护下可存活3~5天。因此,在女性的一个月经周期中,易受孕仅4~ 6天。如果能确定排卵日,那么在排卵前5天至排卵后一天避免同房,即可达到避孕目的。现在我们有很多方法可以间接判断排卵,如计算日期、测量基础体温、阴道脱落细胞学检查、子宫内膜活检、激素测定、“B”超检查、女性的自我感觉和自身变化等,但能用于自然避孕法的仅计算日期、测量基础体温、女性的自我感觉和自身变化等。根据这些间接判断排卵的方法,人们常用的自然避孕法主要有:安全期避孕,日历节律法,基础体温法,症状-体温法,宫颈粘液法(比林斯法),哺乳闭经避孕法。自然避孕法的不足之处是:①有效率不如避孕药和宫内节育器等现代避孕方法高;②使用者需经适当的培训和自己经验积累的阶段;③月经不规则或处于特殊阶段的女性,如哺乳期、更年期等会增加使用自然避孕法的困难。
什么是屏障避孕法?
屏障避孕是以往“外用避孕工具”和“外用杀精剂”的统称。这类避孕措施是在生殖道局部范围内,用物理方法(机械阻挡)不让精子到达子宫口处,或用化学制剂在阴道内灭活精子,或者两者结合,以此阻断精子和卵子相遇而达到避孕目的。屏障避孕历史悠久,约4000年前古埃及人用纸莎草、蜂蜜、碱和鳄鱼粪等制成栓剂,置于子宫颈口和阴道内进行避孕,开创了屏障避孕的先河。我国和日本古代的妓女曾用油性竹衣作为宫颈屏障,避免生育。虽然17世纪屏障避孕已在欧洲贵族中流行,但人群中广泛使用还只是近一百多年来橡胶工业发展以后的事情。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由于宫内节育器、激素避孕药等一系列高效简便的避孕方法迅速发展,屏障避孕法曾一度遭受“冷落”。近二十年来,性传播疾病猖獗,尤以艾滋病令人毛骨悚然。由于屏障避孕法在以机械阻挡精子与卵子相遇的同时,避免了或部分避免了男、女生殖器官及其分泌液的相互接触;或以化学灭活进入女性阴道精子的同时,也灭活了或部分灭活了性传播疾病的致病微生物;具有避孕和部分预防性传播疾病的双重功能,而又得到世人的“青睐”,并有所发展。传统的屏障法有男用避孕套、阴道隔膜、宫颈帽、外用杀精剂(避孕片、栓、膜、泡沫、胶冻)等。这些屏障方法,如能正确和持续使用,有效率高。有些,对性和谐尚能起促进作用。现代屏障避孕主要有阴道海绵、阴道套、阀式宫颈帽和凝胶杀精剂等。现代屏障避孕能避免传统屏障法的一些局限性,有其独特优点。目前,人们正在发展新型男用避孕套、李氏(Lea’s)盾、女用帽等一些新的外用避孕药具。预计,这些新的屏障法更为简便、实用,也更易为人们所接受。
什么是宫内节育器?
宫内节育器(简称IUD)是放置在妇女子宫腔内的一类避孕器具。IUD通常以不锈钢、塑料或硅橡胶等材料制成,有些还带有铜、锌、孕激素或某些药物等活性物质。宫内节育器是在局部发挥避孕作用的,对全身功能干扰较少。宫内节育器一经放置,立即产生避孕效果;如无不适,通常可放置10年左右;取出后可很快恢复生育。所以IUD是一种安全、有效、简便、经济、可逆的避孕方法。目前,我国育龄妇女中约有40%是采用宫内节育器避孕的。早期的宫内节育器(也称为“第一代宫内节育器”)是惰性宫内节育器,以国外的聚乙烯塑料制成的蛇形宫内节育器(Lippes曲)和我国的不锈钢圆环、不锈钢麻花环、塑料节育花应用较为广泛。惰性宫内节育器因避孕效果不够理想,国内已基本不用。现代IUD(也称为“第二代IUD”)是活性宫内节育器。这类IUD有含铜的铜T380A、铜T220C、母体乐375、宫形含铜IUD、V形含铜IUD,有含孕激素的左炔诺孕酮IUD(米丽娜)以及含消炎痛和铜的药铜165圆环和γ形IUD。含铜IUD避孕效果好,释放孕激素的IUD可明显减少出血,含消炎痛和铜的IUD既提高避孕效果、又能减少放置IUD后的月经失血量。第二代IUD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一类宫内节育器。新一代IUD(有人称为“第三代IUD”)是无支架形宫内节育器。这类IUD以铜套组成,悬挂在子宫腔中,也称“悬挂式IUD”。理论上讲,这类IUD因固定在子宫底部,脱落率低;与子宫内膜接触面小,可减少出血副反应。然而,至今这类IUD在临床上还需要积累更多的临床资料。
什么是避孕节育、知情选择避孕方法?
避孕节育,即“避免怀孕、节制生育”。避孕节育是计划生育工作的关键和核心,因计划生育的实行最终要落实到育龄夫妇的避孕节育上。避孕节育的原理主要是控制生殖过程的三个主要环节:(1)抑制精子和卵子的产生;(2)阻止精子与卵子的结合;(3)使子宫内环境不适宜受精卵的着床和生长。理想的避孕节育措施应符合安全、有效、简便、经济,对性生活无不良影响,如果选择和使用得当,对生殖健康尚有促进作用等要求。现有的避孕节育措施可分为宫内节育器、甾体避孕药、屏障避孕法、自然避孕法、紧急避孕法和男、女绝育术等几个大类、数十种方法。由于现有的各种避孕节育措施中尚没有一种是百分之百的有效,也没有一种能百分之百地适合所有育龄人群的需要,在提倡生殖健康的今天,知情选择避孕方法(简称“知情选择”)就显得十分必要。所谓“知情选择”,就是指通过宣传、教育、培训、咨询、指导等途径,使育龄群众了解常用避孕节育措施的原理、适应证、禁忌证、正确使用方法、常见副反应及其防治办法,并在医务人员和计划生育工作者的精心指导下,选择满意的、适合自己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体现了群众是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体现了计划生育工作者依靠群众、为群众服务的宗旨。目前,上海各区县、各企事业单位和各街道、镇乡也普遍开展了知情选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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