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性质: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对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的对象: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2、确有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3、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4、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5、可能被判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6、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援助的对象。
法律援助的范围:1、刑事案件;2、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的法律事项;3、除责任事故外,因公受伤害请求赔偿的法律事项;4、盲、聋、哑和其他残疾人、未成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5、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案件;6、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法律事项;7、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项。 法律援助的形式:1、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2、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3、民事行政诉讼代理;4、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5、公证证明;6、其他法律形式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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