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近日召开的全市廉租住房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目前,我市的廉租住房保障政策已经到位,启动实施的时机已经成熟,年底前,市区要全面建立起保障制度,对市区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实施保障,廉租住房补贴将于12月底发放。各县市的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步伐加快,年底前制定出台相关政策规定,有条件的县市率先启动实施,到2007年底,力争使全市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全部保障到位。
廉租住房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渠道,是住房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城镇住房新体制的重要环节。目前,以市场配置资源为主的住房新体制已经基本建立,城镇居民的住房状况已经从总体上得到了根本改变。但是,由于与住房市场化改革相适应的住房保障制度建设进展缓慢,住房保障职能没有完全确立,仍有一部分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群众的住房问题,特别是低保困难家庭住房难的问题。去年底,市政府出台了《潍坊市城镇廉租住房和救济住房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廉租住房制度,通过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的保障形式,保障低收入居民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为加强对《办法》的贯彻落实,市房管局会同市财政、民政、物价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强城镇廉租住房和救济住房管理问题的实施细则》,对市区廉租住房租金和租赁住房补贴标准进行了调查测算:市区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42元;奎文区、潍城区租赁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58元,坊子区、寒亭区租赁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58元。
为了确保工作的稳步顺利开展,租赁补贴审批发放分五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10月16日—25日,低保家庭报名申请,街道、居委会进行初审;第二阶段,10月26日—11月25日,市区两级房管部门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审核;第三阶段,11月26日—12月19日,对符合条件的家庭予以公示;第四阶段,12月下旬,对公示结果予以登记、确认,综合各项因素后,对登记的家庭进行排序,通知申请家庭办理租赁补贴领取手续;第五阶段,12月底前,划转并发放租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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