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到不少县市区村民关于在口粮地里种树的投诉:昌乐县阿陀镇桃园村现在有很多人购买了树苗,准备在可耕地里栽种,邻村村委都在宣传国家政策,可是我们村没有人管理,请政府维护耕种秩序;昌乐县红河镇李家庄村由于一人栽树其他人效仿,致使大片的口粮地变成了林地,请政府查处;诸城市桃林乡岳戈庄村很多村民在可耕地种植了树木,请政府查处;临朐县辛寨镇大岳庄村民蔡希武等人已经在可耕地中栽上了杨树,其他村民也都在观望;临朐县九山镇上峪村我们这一片口粮地有很多人栽树,影响了周围其他村民种植,请问政府这合法吗,请查处;坊安街办王家石埠村村民王先林在村里留出的机动地里建养鸡场,请政府拆除,等等。
经查反映问题基本属实。分析存在改变可耕地用途的原因:一是村民对党和国家政策理解不到位,执行保护耕地政策不坚决,守法意识淡薄;二是政府预测不到位、制止不迅速,导致其他人效仿,村委作用发挥欠缺;三是劳动力市场格局分配不均,导致有些村民无心常年在耕地劳作,等等。
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和当务之急,必须采取坚决措施,我认为,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今年的两会上温总理有保住可耕地底线的要求,各级要利用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使老百姓切实增强保护可耕地的自觉性和紧迫性;二是充分发挥村委的作用,他们靠近生产第一线,熟悉村民社情,能够及时了解信息,掌握实情;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对违法土地法的行为及时制止,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已经发生的问题要限期改正;四是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确实没有精力和能力耕种土地的要引导进行其实现劳动力转移,确保不改变可耕地用途。
张荣忠
2007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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