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年2月4日潍坊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潍坊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程茂仁所作的《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贯彻市委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和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建设现代化强市的一系列部署,按照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和对审判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打击、调节、疏导、监督等职能作用,深入开展“严打”斗争,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审理各类涉及改革发展、事关群众利益的民事案件和行政争议,做好执行工作,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按照“公正与效率”的主题,整体推进司法改革,完善审判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公正司法水平;按照“司法为民”的宗旨要求,加强干警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不断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各项审判工作和法院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在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大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报告客观全面地总结了2003年的工作,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切实可行的目标任务。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继续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按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突出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履行审判机关职能,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斗争,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努力创造良好司法环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围绕建设现代化法院的长远目标,大力推进司法改革和制度创新,建立完善现代审判制度,提升审判效率,确保司法公正;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狠抓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提高干警职业素质,造就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法官队伍,不断开创法院工作的新局面,为实现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建设现代化强市的战略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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