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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注册登记
2007-10-17 15:54:14   交警支队   

初次申领号牌、行驶证的,除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检验的车型处,应当在申请注册登记前,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申请注册登记,应当填写《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提交《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来历凭证、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不属于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的免予检验的车型的,还应当审查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并交验机动车。

办理机构:潍坊四区(包括高新技术开发区、滨海开发区)到潍坊市车辆管理所办理,其余车辆在各县市区当地车管所办理。

车辆检验:非免检车型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国家免检车型到车辆管理所进行交验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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